不怜吉歹
见“卜怜吉歹”(20页)。
见“卜怜吉歹”(20页)。
即今内蒙古杭锦旗霍洛柴登古城。东西长约3里,南北宽约2.5里。地面遗迹除一部分城墙失存外,城内建筑遗址还比较清楚。官署区在城西南角。城北有铸钱场遗址,出土有红砂岩制成的“大泉五十”、“小泉直一”等王莽
部分瑶族的称谓。过去一些瑶族长期从事刀耕火种,因地力耗尽,便过山迁徙,故名。解放前居住在广西大瑶山的※盘瑶和※山子瑶就以此名统称。
嘉绒藏语,汉译“黑头”,即“黔首”,俗称“家人”,即奴隶。旧时四川阿坝嘉绒藏区的一个社会等级。多为被头人或管家收养的孤寡或因犯罪被没收财产者,少数来源于抵偿债务自他处购买。一般没有土地,常年为领主从事
见“崇寿寺”(2060页)。
突厥语kirakyarag音译。汗国行政官员,主管向地方征收粮草和装备供应军队。※叶尔羌汗国有此官职。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洪武二年(1369),以元会溪、施溶等处长官司改置。治所位于今湖南永顺县东南。清兴,以知州田茂年归附,因其制,令仍袭旧职。雍正五年(1727),因清政府实行改土归流,知州田永
见“英武威远毗伽阙可汗”(1340页)。
清代学校的一种。清制“以旗统人,即以旗统兵”,学校教育也按旗制编组,由国家官办。初建于天命年间(1616—1626),清太祖曾旨令巴布海、专退、萨哈连、武巴泰、雅祥额、阔倍、札海、欢岱8位师傅“善教”
见“穿带壶”(1760页)。
彝语音译。意为用牲口谢中间人。解放前四川凉山美姑巴普地区彝族流行的一种制度。买卖土地双方,请中间人作证,买方杀1头猪请中人及卖方吃喝,成交后,买方付给中间人相当地价的1/20作酬金,一般给1猪或1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