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轿
旧时苗族丧葬用具。为出丧必备之物。流行于贵州贵阳、安顺、紫云、镇宁、从江等地。出殡时用以抬棺木。制法:用两根长约250公分、直径10公分的杉木棍,中间用杉木皮做成担架式的垫子,横置3根短棍,使之不致松散。木棍皆用椎栗木和枫木,据说此木易腐烂,不再发枝,譬喻今后丧家吉祥不会再遭死丧之灾。有时架上用竹扎成蓬,糊白纸似轿。出丧后立即将轿砍成两节丢掉,将棺埋葬。
旧时苗族丧葬用具。为出丧必备之物。流行于贵州贵阳、安顺、紫云、镇宁、从江等地。出殡时用以抬棺木。制法:用两根长约250公分、直径10公分的杉木棍,中间用杉木皮做成担架式的垫子,横置3根短棍,使之不致松散。木棍皆用椎栗木和枫木,据说此木易腐烂,不再发枝,譬喻今后丧家吉祥不会再遭死丧之灾。有时架上用竹扎成蓬,糊白纸似轿。出丧后立即将轿砍成两节丢掉,将棺埋葬。
清代八旗中建有功勋的人员本身及本支直系成员得以抬高旗籍的一种制度。其制:凡上三旗(镶黄、正黄、正白)包衣(俗称内务府三旗)立有功绩者,可抬入八旗满洲,“上承恩泽”;下五旗(镶白、正红、镶红、正蓝、镶蓝
西域古河名。见《常德西使记》。《元朝秘史》作兀泷古河。即今新疆北部乌伦古河。下游流入乞则里八寺海(今布伦托海)。宋末元初,龙骨河附近五百里范围以内,有许多汉人居住,种植麦、黍、谷等作物,并利用水力推动
?—前102汉代匈奴单于。又作詹师庐单于。挛鞮氏。※乌维单于子。武帝元封六年(前105),父死,嗣立。以年少故,号为“儿单于”。在位期间,单于庭愈益徙往西北,以左方兵当汉云中郡,以右方兵当汉酒泉,敦煌
我国鄂伦春族使用的语言。属阿尔泰语系满一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支。主要分布在我国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扎兰屯市;黑龙江省黑河市和塔河、呼玛、逊克、嘉荫等县。鄂伦春多半聚居。聚居地区的鄂伦春族大部分都使
见“耶律隆祐”(1320页)。
见“萧排押”(1998页)。
藏族部落名。位于青海同仁县隆务镇西北之山区,东接麻巴和四寨子两个部落,南连曲麻部落,西近兰采,北临尖扎县之类扎滩部落。原称黄日年藏维古,是同仁四维古之一,也是同仁十二族之一,为一个千户部落。“黄乃亥”
见“慕容儁”(2439页)。
辽代奚(又作库莫奚)族部族名。原为奚将胡损一个门的名称。《辽史·国语解》称:“堕瑰,门名,辽有堕瑰部。”奚族初有5部,辽太祖五年(911),悉入契丹,号五部奚。天赞二年(923),奚将胡损恃险坚壁于箭
古河流名。又作豚水。位于古夜郎国境内。《水经·温水注》曰:“郁水,即夜郎豚水也”。又云:“豚水东北流,经谈藁县,东经牂柯郡县兰且,谓之牂柯水”。汉元鼎五年(前112),武帝发夜郎兵伐南越,下牂柯江,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