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司制度
书名。西南少数民族史。1册5章。近人余贻泽撰。内载我国西南四川、云南、甘肃、湖南、广西等省少数民族特有的政治制度——土司制度的起源、沿革、制度、改流等情况。内分“绪论”、“制度”、“沿革与现状”、“改流”等部分。书后附录“明代土司统计”、“清代土司分布图”等及参考书目。为研究土司制度的重要参考资料。有1944年11月正中书局初版本和1947年11月正中书局上海一版本。
书名。西南少数民族史。1册5章。近人余贻泽撰。内载我国西南四川、云南、甘肃、湖南、广西等省少数民族特有的政治制度——土司制度的起源、沿革、制度、改流等情况。内分“绪论”、“制度”、“沿革与现状”、“改流”等部分。书后附录“明代土司统计”、“清代土司分布图”等及参考书目。为研究土司制度的重要参考资料。有1944年11月正中书局初版本和1947年11月正中书局上海一版本。
清代甘肃回民反清起义。又称石峰堡起义,或称田五、张文庆起义。田五,又名田富,“新教”(即哲赫林耶)教派创始人马明心弟子。为替师马明心报仇,反抗清廷对※苏四十三起义的残酷镇压,于乾隆四十九年(1784)
清代四川彝族土司名。明代为四川建昌河西宣慰司。清初,安泰宁、安承引、安吉茂祖孙三代相继为宣慰使。安吉茂投诚后,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仍颁给河西宣慰司印信、号纸。五十七年(1718),安吉茂病殁无
?—1232金宗室、大臣。女真族。完颜氏。宣宗朝(1213—1223),累迁同签枢密院事。宣宗病危,拥金哀宗夺得帝位,由是倍受亲信。正大元年(1224),为同判大睦亲府事,兼前职。四年(1227),蒙
汉武陵郡境内五条溪流总称,由今湖南沅江支流组成。五溪所指,各家不一。据《水经·沅水》载:“五溪谓雄溪、溪、力溪、无溪、酉溪”;《汉纪》引《水经》则记为:雄、ᖡ
藏传佛教寺院。在青海省同仁县隆务镇西山脚下。藏语称“隆务大乐法轮洲”。元大德五年(1301)该处建有小寺。明初由隆务地方土官之子三旦仁钦建成该寺,为萨迦派寺院。其弟罗哲僧格被明朝封为“弘修妙吾”国师,
?—1582明代海西女真族著名首领。名万,俗称“万汗”。女真族。纳喇氏。塔山左卫都督※克什纳之孙。明嘉靖十三年(1534),克什纳被族人巴岱达尔汉杀后,随父彻彻穆奔席北部绥哈城。其叔王忠(史称旺济外兰
蒙古族传统服饰腰带。蒙古语音译,《蒙古秘史》汉译为系腰,俗称蒙古腰带或蒙古系腰。源远流长,与蒙古袍相始相配。质料多为布或绸子,长约丈余,选用与袍子不同的颜色,非常醒目,可防寒、防虫、护腰、护肋,便于骑
见“乌古部”(332页)。
清末新疆少数民族官员。伊犁人。维吾尔族。咸丰四年(1854),担任伊犁阿奇木伯克、头等台吉。因私占官地、强迫属下农民代交粮赋,被革去所授散秩大臣及阿奇木伯克职衔,降授三等台吉。
见“仇池”(32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