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板丹
见“亦攀丹”(872页)。
见“亦攀丹”(872页)。
见“阿旺丹白坚赞”(1243页)。
见“十二安”(8页)。
唐代南诏行政衙署名。为中枢※九爽之一。“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新唐书·南蛮传》谓:“劝爽主官人”,即掌管人事、职官事务,类似中央王朝的吏部,主官由最高军政官员※清平官、※酋望、※大军
自称“拉珈”的瑶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侗水语支。主要分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金秀瑶族自治县的部分山村,使用人口约有9000人。拉珈语内部比较一致,可以不划分方言、土语,其语言特点,语音:声母分单
突厥汗国官名。突厥语音译。始见于8世纪突厥文碑铭。初译为“匐”。元时译为别、伯、卑、毕,清时译为伯克、白克。新疆建省前,地方政府仍保留此种官称,自阿奇木伯克及其副职伊沙噶伯克以下,约有职司、名目不同之
见“耶律德光”(1323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五年(1407)正月所设之甫门河卫作佛尔们或佛称们河卫。
见“西喇木伦河”(711页)。
?—1077辽道宗朝将领。字阿斯怜。契丹族。宰相萧挞列之后。性忠直,矫捷有力。初补禁军。咸雍(1065—1074)初,从招讨使耶律赵三讨番部之违命者,以披重铠跃上驼峰,受器重,赵三以女妻之。被道宗召为
蒙古族古代饮酒习俗。据《蒙鞑备录》、《黑鞑事略》等书记载,古代蒙古族宴客时,主人举杯先饮一口,然后再奉客饮,或客人以一手持杯,请主人先饮一口,然后自饮,谓之“口利”。若主人先饮一杯,然后再斟一杯奉客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