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头钱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不能报仇,则植树于庭,待其子与树俱长,乃履行复仇义务。如系误杀,或对方要求和解,乃以牲畜偿命,赔偿牛数十头至百头不等,称为交“人头钱”,两家世仇遂解。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不能报仇,则植树于庭,待其子与树俱长,乃履行复仇义务。如系误杀,或对方要求和解,乃以牲畜偿命,赔偿牛数十头至百头不等,称为交“人头钱”,两家世仇遂解。
辽末渤海后裔高永昌所建反辽政权大渤海国(一称大元)之年号。一作“应顺”。辽天庆六年(116)正月至五月(中有闰正月),凡6月。
唐代在西域设置的羁縻机构。贞观二十二年(648),以于阗王伏阇信入朝,于其地置5州。高宗上元二年(675),改设府,析其地为10州,以其王为都督、刺史,职位世袭。仪凤(676—679)年间,为吐蕃占领
见“张堡城”(1182页)。
德昂语音译,亦作汝买、户买。为分布在云南瑞丽、陇川等地“汝买”支系德昂族的自称。信奉小乘佛教中的※“润”教,可杀牲和饲养鸡、猪。其妇女婚后蓄发,上衣斜襟,筒裙和服饰颜色中以黑色最为明显,故被当地汉族称
见“耨里思”(2540页)。
吐蕃僧人。简称拉隆贝多。名达尼雅桑。原为吐蕃武将,后出家为僧,久居拉萨东北之查叶尔巴寺,主持寺务并潜修佛典,颇有名望。唐会昌二年(842),因吐蕃末代赞普达磨反佛,残杀政敌及僧侣,严重毁坏佛教文物,在
古地名。传说中明代撒里畏兀儿东迁前的故地。历史民歌曾提及该族系“西至哈至来的人”。其地名说法不一:一说从语音上分析,可能是“西州火州”或“西州和州”的音转,西州是地区名称,火州或和州即高昌城(今新疆吐
?—1736清朝将领。乌鲁特部人。蒙古族。※拜音达里子。初任参领,累迁江南京口将军。雍正(1723—1735)初,署江苏巡抚,入为兵部尚书,出为江宁将军,复入为正白旗汉军都统,署兵部尚书。六年(172
?—1752清代西藏地方高僧。藏族。原为哲蚌寺俄巴扎仓上师,乾隆九年(1744,一说十年),七世达赖格桑嘉措令其任六世班禅罗桑贝丹意希经师,于益噶曲增宫中为六世班禅授沙弥戒,并取名。自此,每日向班禅传
参见“忠贞可汗”(14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