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煤窑
清代新疆工矿名。乾隆四十七年(1782),经伊犁将军伊勒图奏准,于烘郭尔鄂博山之大山头、石人子、甘沟3处,开设煤窑24座。中16座长年挖取,八座冬春两季挖取。五十年(1785),又增设12座。越3年,崩塌2座,实存34座。每年征税银4377两。所产煤,专供惠远、惠宁两城兵民炊爨。八旗官兵以车赴山拉载者,每车价银3钱7分5厘。民人购买,每车价值5钱。有无烟煤和烟煤两种。
清代新疆工矿名。乾隆四十七年(1782),经伊犁将军伊勒图奏准,于烘郭尔鄂博山之大山头、石人子、甘沟3处,开设煤窑24座。中16座长年挖取,八座冬春两季挖取。五十年(1785),又增设12座。越3年,崩塌2座,实存34座。每年征税银4377两。所产煤,专供惠远、惠宁两城兵民炊爨。八旗官兵以车赴山拉载者,每车价银3钱7分5厘。民人购买,每车价值5钱。有无烟煤和烟煤两种。
见“索布多尔札布”(1833页)。
旧时台湾高山族卑南人男性的年龄级组织。通常分为青年级、成年级和老年级,每级设有级长。一般十四五岁便加入青年级,加入时要举行杀猴祭,加入后要接受各种有关教育和锻炼,并开始居住于公廨(村公所)服役,经若干
元公主宫殿。位于鱼儿泊(又作鱼儿泺、达里泊,即今内蒙古克什克腾旗达来诺尔)。弘吉剌部世居该地。以公主下嫁建宫。《元史·特薛禅传》称:“弘吉剌氏生女世以为后,生男世尚公主”,蒙古公主下嫁该部甚多,不知为
见“对音库尔呼图克图六世”(643页)。
金代户类之一。金实行“通检推排”以确定人户物力,有物力者称课役户,亦称物力户。分上、中、下3等。此类户口负担极重。种官田者需交租,种私田者需纳税。租税之外算其田园、屋舍、车马、牛羊、树艺之数,及其藏多
437—501北魏大臣。代人。鲜卑万忸于氏(后改为于氏)。新安公于栗䃅孙,尚书令于洛拔长子。善射。少拜羽林郎。孝文帝即位后,累迁司卫监、侍中、殿中尚书。时孝文帝幼冲,冯太后称制,赐以金策
见“斜离底”(2076页)。
见“罗布藏阿旺济克美扎巴”(1427页)。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新唐书》称:“自(俱伦)泊而东有移塞设部”,俱伦泊即今呼伦湖。其所在旧说在今额尔古纳河滨,今多数人认为在今霍林河西北,呼伦湖(一作达赉湖)以东之地,但具体所指又各不相同,或说大体在
? —1739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墨德卓哩克图子。康熙五十三年(1714)父卒,袭一等台吉,援札萨克。以居地近乌梁海,受命辖之。五十六年(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