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和礼
见“何和理”(1086页)。
见“何和理”(1086页)。
①军制。唐肃宗乾元元年(758),唐在鲜卑拓跋部故都盛乐(今内蒙古和林格尔县西北土城子)设振武军节度使,军政合一,镇守该地并防御※突厥、※回纥等游牧民族。唐亡,其管辖区相继被西突厥沙陀部、契丹族占据。
参见“毕约”(755页)。
元朝诸色户计之一。来源有二:一自战争中虏获而来,一从民间签发而来,主要是有一定技能的工匠,亦有本非工匠的平民。户籍自成一类。在官府手工业局、院直接管理监督下服役,从事营造、纺织、兵器、工艺品等各种手工
藏传佛教寺院。在青海同德县。清乾隆三十年(1765),在青海和硕特蒙古首领支持下,由一世藏班智达及其弟朵科尔四世罗桑丹增嘉措共建。设有显宗学院,采用色拉寺吉宗教程,属色拉寺系统。四十四年(1779),
见“处密”(588页)。
1621—1683清初青海东科尔寺高僧。藏族。顺治三年(1646)赴西藏,从四世班禅罗桑却吉坚赞受近圆戒。在哲蚌寺朝拜五世达赖,蒙赐文书于青海多卡尔(亦译丹噶尔)地方修建噶丹曲科林寺。九年(1652)
?—1715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费莫氏。初为笔帖式,授都察院都事,迁户部员外郎。康熙中,官佐领、兵部督捕理事。三十五年(1696),随康熙帝征准噶尔部噶尔丹,从皇七子允祜、都统都尔玛主镶黄旗大营。
见“阙利啜碑”(2386页)。
?—1894清代云南永北各族抗清斗争首领。傈僳族。永北(治今云南永胜县)鱼洞波人。因不堪永北土知州高履坤(白族)暴虐凌辱和压迫,于光绪二十年(1894)二月,联合吴管事、谷老四等及普米、纳西各族人民千
见“敌烈部”(18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