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苴隆
即“段隆”(1694页)。
即“段隆”(1694页)。
东汉时鲜卑首领,大都护。光武帝建武二十五年(公元49年),在汉朝联络鲜卑打击北匈奴政策的诱使下,向汉辽东太守祭彤请求效力,受命袭击北匈奴左伊育訾部,斩首二千余级。其后,连岁出兵攻击北匈奴,持所斩获首级
见“拖雷”(1365页)。
1231—1281元朝将领。巩昌盐川镇(今甘肃漳县)人。蒙古汪古部人。巩昌府便宜都总帅※汪世显第四子。初从兄德臣出征,为裨将,以功晋便宜都总帅府参议。宪宗三年(1253),为元帅,率部屯田白水。八年,
?—约1328元朝大臣。又译秃鲁。蒙古克烈氏。湖广行省左丞相※也先不花次子。历任宗正府也可扎鲁花赤(大断事官)、中书右丞、司徒。武宗至大元年(1308),知枢密院事。二年,授中书左丞相。仁宗皇庆二年(
唐宋元时期管理蕃商、蕃坊的官职。又称都蕃长。时来华之阿拉伯人、波斯人,为便于出海经商,常聚居于广州、泉州、杭州、明州(今宁波)、扬州等城市之一隅,政府设蕃长司置蕃长统察公事。职责主要是招徕外商,办理蕃
即《滇案条约》或《芝罘条约》。英国借口马嘉理案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光绪二年(1876),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以英人马嘉理在云南腾越被杀一案向总理衙门提出种种无理要求,遭驳斥,遂与俄公使密商英俄分
古代诸侯之间的集会、订盟。时以霸者为主,临时聚会于一地,按霸主意旨或共同利害,相与结盟。《史记·秦纪》桓公十年:“当是之时,楚霸,为会盟合诸侯”。清代利用此种形式,加强控制和监督各旗蒙古王公与群众,形
鲜卑族一支。源出东胡。东汉和帝永元(公元89—105年)中,北匈奴在汉、南匈奴联合打击下西迁后,鲜卑据有匈奴故地,并匈奴余众10万余落。长期杂处,相互融合,逐渐形成秃发氏。与北魏拓跋氏同源。原居塞北,
见“六镇”(382页)。
元代管理回回乐人之机构。初名管勾司。元仁宗皇庆元年(1321)置。延祐三年(1316)改今名。设署令1员,从六品,专管回回乐队人员。下设署丞、管勾、教师、提控各2员。据载,其乐队演奏之“回回乐曲”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