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的哥
即“兀的改”(108页)。
即“兀的改”(108页)。
藏语音译。西藏贵族家族之一。居工布地区。其成员代本奥绒巴于康熙五十六年(1717)当雄反击准噶尔战争中牺牲,其子继之指挥拉藏汗之工布地区藏军,六十年(1721),任代本。另一成员工布第巴奥绒巴之子,为
明代傣族土司名。成化二十年(1484),析木邦地置孟密安抚司。万历十三年(1585),升为宣抚司。据《天启滇志》载:成化(1465—1487)间,夷目思歪据宝井叛,木邦占夺其地,都御史程宗奏设猛密安抚
吐蕃本教高僧。据本教史籍《古代吐蕃缘起之要义论》载,在吐蕃第一代赞普聂赤赞普时,已有本教(一说始于其子木赤赞普时),赞普御前设护身本教徒“古辛”为侍者,被誉为“智慧因本”。他为聂赤赞普御前第一位护身本
古族名。或为“丽土之狄”西迁的一支。秦穆公后,迁居陕西黄河、洛河三角冲积平原,占领原梁国、芮国之地,与※义渠戎筑城数十,皆自称王,建大荔国,王城在今陕西大荔县东南朝邑镇西南。为※西戎八国之一,与义渠戎
西域古城名。见《新唐书·地理志》,又作威戎城、姑墨州。同书《西域传》云:龟兹西600里,有跋禄迦,小国也,一曰亟墨,即汉姑墨国。拨换城为跋禄迦都城,唐姑墨州治所。贞观二十一年(647),唐大将阿史那社
官署名。为唐※安西都护府所属专管水利工程之机构。据库车出土文书,掏拓使为其长官,所役劳力,由农户按地亩摊派。
见“莫那娄”(1826页)。
西藏珞巴族苏龙为奴隶主所服徭役之一。系为主人盖房、搬迁、械斗、抢亲、宗教祭礼、娶亲嫁女、节庆晏请及“优尔巴”等各种活动的综合人役称谓。其有以男或女投役、男女共投役以至举家投役等形式,无劳役期限额。其中
蒙古国大将。又译齐拉衮。逊都思氏。※锁儿罕失剌子。雄勇善战。原附属泰赤乌部。铁木真(成吉思汗)早年遭泰赤乌部塔儿忽台执禁,得其营救,幸免于难。后归附铁木真,随从统一蒙古各部。宋庆元五年(1199),与
元朝地方官署名。自太祖十五年(1220)建都和林,为太祖、太宗、定宗、宪宗、世祖前期五朝之都城。至元九年(1272),改中都为大都(今北京),定都大都后,和林成为元朝治下的地方行政区划。同年五月,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