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人
即“仙人”(571页)。
即“仙人”(571页)。
见“项崇周”(1569页)。
宋代西南溪峒少数民族之一。又称伶、伶僚、峒人。始见于宋代。分布在沅、靖及辰州(今湖南西部与贵州东南部)。与宋以前的骆越有渊源关系。《龙胜厅志》载:“伶与侗同”。《融县志》也称“侗即伶”。语言大体与今侗
北魏、东魏官员。字敬放。河南洛阳人。其先世代(治今河北蔚县西南)人,鲜卑屋引氏(后改为房氏,一说屋引氏乃高车之遗族,后归西部鲜卑)。正光(520—525)末,历任昌平、代郡太守。及六镇起义,率部人入九
十六国时期后燕宗王、将领。昌黎棘城(今辽宁义县西北)人。鲜卑慕容氏。后燕主※慕容垂之侄,※慕容恪之子。初随垂附前秦苻坚,居于邺(今河北临漳西南邺镇),及垂起兵,投奔之。燕元元年(384),垂称王后,封
见“失里伯”(590页)。
? —1780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吐鲁番人,札萨克郡王※额敏和卓长子。乾隆十七年(1752),授三等伯克。二十一年(1756),晋公品级。二十三年(1758),奉命赴库尔勒、布古尔(今轮台)办理多伦
赫哲族旧时祭祖仪式。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过去赫哲人每逢旧历年除夕,均给死去的先人烧纸,俗称烧包袱。民间认为,是夜死者灵魂回家,晚辈要送其零花钱和食物。烧纸在垃圾堆或灰堆旁,下放茅草,将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属承天皇太后※崇德宫。
?—1858清朝大臣。字蓉峰。蒙古镶红旗人。道光三年(1823)进士。咸丰二年(1852),任库车办事大臣。三年,调驻藏办事大臣。四年,授镶白旗蒙古副都统,仍留藏办事。五年,以廓尔喀派兵扰边,以兵御之
苗族丧俗。亦称舅家闹火把。苗族遇有丧亡,依俗须及时向舅家报丧,并在埋葬之前,于庭院或楼门边举行“辩死理”,即闹火把仪式。由丧家与舅家双方请牙郎进行。在场地烧一炉大火,舅方牙郎追问亡者病故原由,指责甥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