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臣
清初八旗中的八固山额真。与八旗各主旗贝勒,彼此为君臣或主仆间关系,故有是称。天命十一年(1626)九月,清太宗皇太极与诸贝勒定议,八旗各设总管大臣一:正黄旗纳穆泰、镶黄旗额驸达尔汉、正红旗额驸和硕图、镶红旗侍卫博尔金、镶蓝旗额驸固三泰、正蓝旗托博辉、镶白旗彻尔格、正白旗喀克笃礼。此八大臣,即固山额真,凡议国政,与诸贝勒偕坐共议。
清初八旗中的八固山额真。与八旗各主旗贝勒,彼此为君臣或主仆间关系,故有是称。天命十一年(1626)九月,清太宗皇太极与诸贝勒定议,八旗各设总管大臣一:正黄旗纳穆泰、镶黄旗额驸达尔汉、正红旗额驸和硕图、镶红旗侍卫博尔金、镶蓝旗额驸固三泰、正蓝旗托博辉、镶白旗彻尔格、正白旗喀克笃礼。此八大臣,即固山额真,凡议国政,与诸贝勒偕坐共议。
即“大武神王”(93页)。
爵名。清代宗室封爵中第七等奉恩镇国公的别称和前称。崇德元年,立※镇国公爵。自此时起至十二等封爵施行期间(1636-1747),镇国公一爵,原有入与不入※八分之分。其制以由固山贝子依例降袭镇国公者,皆入
阿尔泰乌梁海宰桑。初隶准噶尔部。乾隆十九年(1754)春,闻清内大臣萨喇尔收抚乌梁海,率众徙牧吹河。夏,奉达瓦齐命,偕同卫拉特兵夹攻阿睦尔撒纳。寻为清参赞大臣努三擒获。获宥,编旗分佐领,授三品总管。二
见“仇由”(320页)。
清朝政府加强对回民统治的一种制度。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清政府为加强对回族人民的统治,命地方官吏选择回族士绅到清真寺中任学董,负责处理民事纠纷、宗教
①六至八世纪东突厥汗国境内氏族名、部落名。又称九姓乌古斯或人姓乌古斯。鄂尔浑突厥文碑如《暾欲谷碑》、《阙特勤碑》、《毗加可汗碑》以及《磨延啜碑》等均提及此部。时役属听命于突厥可汗,常为之战。或认为乌古
见“塔旺布鲁克札勒”(2163页)。
见“别失八里”(1070页)。
1168—1208即金章宗。本名麻达葛。女真族。完颜氏。金世宗※完颜雍孙,显宗完颜允恭子。大定十八年(1178),封金源郡王。是年始学女真文小字及汉字经书。二十五年(1185),进封原王,判大兴府事。
爵名。清代宗室封爵中第六等之称。满语。入※八分。崇德元年(1636),始立此爵,时初创九等封爵,以列第四位。顺治六年(1649),增定为十爵,位次仍旧,定贝子之子降封镇国公。十年(1653),增列为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