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食牺牲团
旧时台湾高山族泰雅人一种社会组织。多以村落为单位,也有由若干村落组成。他们把结婚和离婚视为不净,把私通、盗窃、杀伤等违反禁忌的行为视作不祥,故婚家和犯罪者要将一定财物如珠裙、火枪等交给族人换取猪以作牺牲,认为杀猪见血即可驱除不净不祥,并把猪肉分给本团体的各成员共食,故称。
旧时台湾高山族泰雅人一种社会组织。多以村落为单位,也有由若干村落组成。他们把结婚和离婚视为不净,把私通、盗窃、杀伤等违反禁忌的行为视作不祥,故婚家和犯罪者要将一定财物如珠裙、火枪等交给族人换取猪以作牺牲,认为杀猪见血即可驱除不净不祥,并把猪肉分给本团体的各成员共食,故称。
一译勺哇绕。土族语音译,意为“常家户族”。因当时地以常姓为正支而得名。汉语即“土户家”,参见“土族”(63页)。
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于村外一洁净处立三石灶,上置一口大铜锅,盛满清水。由男童将水烧沸后,巫师把一端粘有蜂腊的木棍伸入水中搅动,若蜂腊融化,判定原告有理,被告无理,反之判被告理直、原告理
见“匋钪冷”(1491页)。
?—1754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姓伊尔根觉罗氏。礼部尚书顾八代孙,副都统顾俨子。初以监生入算学馆,修成算法诸书。康熙六十一年(1722),授吏部员外郎。雍正三年(1725),授户部郎中,迁监察御史
书名。黑龙江省主席万福麟监修,张伯英总纂。62卷。1932年成稿,翌年由黑龙江通志局在北京印刷出版。卷1至7地理志(沿革、疆域、山川、晷度、风俗),卷8至13经政志(垦丈、氏族、户籍),卷14至16物
?—1914清代西藏喇嘛噶伦。藏族。光绪八年(1882),任孜仲,主持丹萨替寺修缮工程。十四年(1888)隆吐山战役,与彭康赛率万余乍丫兵,从拉萨起程赴援。二十三年(1897),任堪穷,筹备十三世达赖
土司名。古僰国地,唐戎州。贞观(627—649)初,徙治僰道(今四川宜宾市西南)。宋升为州,属东川路,后易名叙州,治所在登高山。元至元十二年(1275),郭汉杰以城归附。翌年,立安抚司,未几,以山城毁
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南山矿区鱼儿沟。1976至1978年开始发掘。古墓石室盖木、多人丛葬。出土大量彩陶器、木器、小件铜器、海具、兽骨等。彩陶图案以三角纹为主。晚期墓葬中还出土有铁器、丝织物。为春秋至战国时
清代对部分赫哲族的称呼。一作黑哲喀喇。因其男子皆剃发,又有薙发黑斤之称,俗呼短毛子。史记其位置不尽相同,大体在伯力(前苏联哈巴罗夫斯克)以下的黑龙江两岸及松花江下游至伯力和乌苏里江附近地区。天命年间(
约1822—1872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贵州台拱厅(今台江)仰冈寨人。苗族。家贫苦,靠当雇工为生。咸丰(1851—1861)初,遭灾荒,粮食歉收,官府限以白银抵交军粮,苗民无力交纳,至以掘祖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