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
北魏高宗文成帝拓跋濬年号。452—454年,凡3年。
北魏高宗文成帝拓跋濬年号。452—454年,凡3年。
47—165高句骊国第六世王。小名淤漱。第二世王类利之孙;父再思,为古邹加;母夫余族人。汉建武二十九年(公元53年)慕本王被杀,子孙不肖,国人迎立之为王。时年7岁,母摄政。在位时,继续兼并邻近诸部,巩
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围猎”之意。演变为军士名。凡从事佃渔射猎之民被征入伍为兵者,称阿里喜,意为“士兵之副从”。级别低于正军(甲军)。多由正军子弟充当。每正军1人可携带副从1至2人。也随正军
蒙古官员。亦作寨桑、斋桑。汉语“宰相”之音译。自元代沿袭下来,绝大多数为出身于非成吉思汗家族的封建领主,属“赛特”(善人、贵人、大官)之列。达延汗时曾一度废除太师、宰桑等官职及其领地,将其降为大汗、诸
1537—1609※叶尔羌汗国第四代汗。※拉失德汗第五子。1592~1609年在位。1570年,奉其兄※阿不都·哈林汗之命进兵吐鲁番,俘※速檀马速,归并※东察合台汗国,并向明朝遣使进贡。后为喀什噶尔(
?—1887清宗室、大臣。字树南。满洲正蓝旗人。爱新觉罗氏。咸丰六年(1856)进士,选庶吉土,授编修。擢四品京堂,累迁内阁学士、盛京户部侍郎。同治六年(1867),调户部,数勘办展边垦地。光绪二年(
即“峨昌”(1866页)。
1123—1189即金世宗,本名乌禄。后改名雍。女真族。完颜氏。太祖※阿骨打孙。睿宗完颜宗辅子。皇统年间(1141—1149),依宗室子例,授光禄大夫,封葛王,为兵部尚书。天德(1149—1153)初
①即“高模翰”(1917页)。 ②金朝官员。一名檀朵,渤海族遗裔。先世在渤海国亡后被辽迁居澄州析木县(治今辽宁海城县)。年19岁从军为蒲辇(五十夫长)。以善战,被金将完颜宗弼召置左右。从破汴京(今河南
古族名。即“戎蛮”。参见“蛮氏之戎”(2273页)。
中国伊斯兰教的一种制度。清同治(1862—1874)年间由阿拉伯、中亚等地传入,行于甘肃、宁夏、青海等回族地区。“海乙”或译“罕义”,阿拉伯语意为“大的”、“总的”、“中心”。即由一个“海乙”(大)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