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秦高祖
见“苻健”(1342页)。
见“苻健”(1342页)。
藏语音译。西藏贵族家族之一。为后藏古老家族,通称第巴。康熙五十九年(1720),准噶尔侵占西藏,其庄园被没收。后准噶尔被驱,复业。家族成员旺坚若丹,于六十一年(1722)任日喀则宗本,雍正十一年(17
938—977字世隆,五代宋初边将。党项族。折德扆子。后周时为永安军节度使右职。宋乾德二年(964)父卒,以衙内都指挥使、汾州团练使权知府州事。三年,加府州防御使。开宝二年(969),太祖征太原,诣行
藏语音译,意“薪饷局”。原西藏地方政府直属发放薪饷的机关。因设布达拉宫下,故名。设僧俗官员专管发放藏军军饷和政府官员薪金,及新征兵之军粮。
蒙古国将领。巴儿忽氏。孛合出子。初与父俱事成吉思汗,征战有功。熟知炮术,谏言“攻城以炮石为先,力重而能及远” (《元史》卷122),其策被纳,深受重用,命为炮手。太祖九年(1214),随木华黎攻金,任
见“罗殿国”(1418页)。
又称三仙洞。位于今新疆阿图什县卡克玛克河岩半山腰间。有洞窟3个,洞口呈长方形。中间一窟洞口高约2米,宽约1.5米,东西二窟洞口稍小。20世纪初遭到伯希和等人的严重破坏,洞壁上至今还留有伯希和等人盗窃破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西北部。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国朝仪时,将其列入全国可按例朝贡的三十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十二月,遣使入朝
1697—1773清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纳喇氏。雍正二年(1724),由护军校授三等侍卫,袭骑都尉。乾隆元年(1736),晋二等侍卫。五年(1740),晋一等侍卫。六年,授总管内务府大臣,署户部侍郎
1308—1330元代乌思藏高僧、泰定帝、天顺帝、明宗、文宗四朝帝师。出身于萨迦款氏家族。为帝师※公哥罗古罗思监藏班藏卜之异母弟。泰定四年(1327),受封为帝师,领宣政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82年12月7日(清光绪八年十月二十七日),清朝分界大臣、巴里坤领队大臣沙克都林扎布和俄国全权大臣、费尔干纳省副省长麦登斯基在喀什噶尔签订。此约为※《中俄改订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