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泰
清朝大臣。字竹珊。蒙古正黄旗人。卓特氏。初为员外郎,后历任浙江按察使、云南布政使等职。光绪七年(1881),领副都统衔,任伊犁参赞大臣,寻迁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八年,署乌鲁木齐都统,与俄国定阿尔泰边界。十三年(1887),改任驻藏帮办大臣。次年,任驻藏大臣,对英国武装侵略西藏,妥协主和,力阻藏民收复失地,与英军议和。十六年(1890),以全权大臣与印度总督签定“藏印条款”8款。著有《印藏边务录》。其奏议函电亦收入《清季筹藏奏牍》中。十八年,病卒于仁进岗。
清朝大臣。字竹珊。蒙古正黄旗人。卓特氏。初为员外郎,后历任浙江按察使、云南布政使等职。光绪七年(1881),领副都统衔,任伊犁参赞大臣,寻迁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八年,署乌鲁木齐都统,与俄国定阿尔泰边界。十三年(1887),改任驻藏帮办大臣。次年,任驻藏大臣,对英国武装侵略西藏,妥协主和,力阻藏民收复失地,与英军议和。十六年(1890),以全权大臣与印度总督签定“藏印条款”8款。著有《印藏边务录》。其奏议函电亦收入《清季筹藏奏牍》中。十八年,病卒于仁进岗。
见“按札儿” (1622页)。 ②见“阿术鲁”(1202页)。
见“曷术部”(1652页)。
①明代蒙古的社会、经济单位。亦译鄂拓克。蒙古语音译。一说由粟特语演化而来,并出现在突厥语、蒙古语和通古斯语的各种方言中。明代,作为经济实体、社会组织和领地的名称,普遍存在于东西蒙古。范围和大小相当于元
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巴木巴尔之祖父。率部驻牧于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与祖邦保持密切联系。信奉藏传佛教格鲁派。雍正九年(1731),遣使阿尔巴图、沙喇布丹津赴西藏礼佛。时值西藏阿尔布巴
唐代吐蕃王子。又作恭日恭赞。《敦煌吐蕃历史文书》作贡松赞。※赞普松赞干布子,母蒙萨赤江,曾与母共建叶尔巴寺。13岁参政。据《拉达克王系》载此时从汉地得到茶和乐器。关于其生卒年,诸书互异。《西藏王臣记》
隋时突厥贵族,※都蓝可汗雍虞闾之弟。开皇十八年(598),与突厥可汗染干同遭都蓝可汗、达头可汗联兵攻击,败退,弃其妻子,与染干投隋。隋廷赐以宝物,以示嘉慰。
清朝派驻西藏管理驻藏官兵军需粮务及藏民事宜的官员。亦称粮务员。乾隆年间(1736—1795),自打箭炉外至西藏设粮台6处,置文官同知1员,管理兵粮,收纳藏民贡赋及安谧地方,复置游击、守备、千总、把总等
民国年间新疆富商。乌孜别克族。原籍俄国塔什干。1917年携眷移住新疆迪化(今乌鲁木齐),在迪化开设德盛洋行。1933年曾参与组织新疆慈善会,参加“四一二政变”,并任临时省政府委员。1937年被盛世才以
见“白裤瑶”(604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阿吉河卫。永乐五年(1407)设,《满洲源流考》作阿鲁卫,并说清代有阿鲁河,在吉林城(今吉林市)西南500余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