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庄
清代宗室庄田中的半分粮庄。由于清初的圈地、※旗余地或入官地的地段大小不一,所设置的大庄、半庄亦随之而异。顺治(1644—1661)初,以地在240亩至360亩之间者,设为半庄。乾隆十年(1745)定,嗣后关内官地足18顷者,设为大庄;足9顷者,设为半庄;奇零不足数者,交地方官召民承佃输租。此外,雍正六年(1728),以72所豆秸庄改为半庄;乾隆十七年(1752),以开平之缸盆庄头1名,改为半分庄头。
清代宗室庄田中的半分粮庄。由于清初的圈地、※旗余地或入官地的地段大小不一,所设置的大庄、半庄亦随之而异。顺治(1644—1661)初,以地在240亩至360亩之间者,设为半庄。乾隆十年(1745)定,嗣后关内官地足18顷者,设为大庄;足9顷者,设为半庄;奇零不足数者,交地方官召民承佃输租。此外,雍正六年(1728),以72所豆秸庄改为半庄;乾隆十七年(1752),以开平之缸盆庄头1名,改为半分庄头。
见“和硕特西后旗”(1451页)。
简称“卫拉特法典”。蒙古语称之为“察津·必扯克”(法典、法律文献之意)。明崇祯十三年(清崇德五年,1640),巴图尔珲台吉、札萨克图汗等召集卫拉特、喀尔喀各部封建主会盟塔尔巴哈台(今塔城。一说会盟于札
金朝官员。名又作九住、用吉。女真族。本姓孛术鲁。随移剌瑷降宋,更姓名为范用吉。谒见宋制置使赵范,擢置左右,遂易其姓为花,使为太尉,改镇均州(今湖北均县西北旧均县)。后杀均州主官降蒙古,移均州军民于河南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分有景颇、载瓦、浪峨、喇期等支称。共有119209人(1990年)。主要分布在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的盈江、梁河、陇川、潞西、瑞丽5县和畹町镇,还有部分散居于泸水、昌宁、耿马、澜沧
书名。元翰林国史院撰修。卷数及起讫月日不详。元太祖、太宗、定宗、宪宗四朝,初无实录。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十二月,翰林承旨撒里蛮奏请命翰林国史院纂修,从之。成宗大德七年(1303)十月,诸实录修
蒙古传统靴的一种。源于13世纪的蒙元时期,蒙古族利用不里阿耳人在伏尔加河畔制造的皮革(俗称俄罗斯皮)做成蒙古式靴子。皮革原料主要是马皮,少数是狼皮、鱼皮等。靴头尖而上翘,靴筒高而宽大,内可套裹腿毡、毡
见“捺钵”(2037页)。
西夏译汉文儒家经典。译自陈祥道注本,译者不详。为残本,蝴蝶装,页面25.3×17.2厘米,面8行,行17—18字,共47面。为第三、第六、第八、第十各一部分,分别相当于汉文本第五、第十一、第十五、第十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答鲁花赤”、“答鲁合臣”、“达鲁噶齐”。《元朝秘史》释为“镇守官”。蒙古汗国初始置,《元史·太祖纪》:“定西域诸城,置达鲁花赤监治之”。管军民,掌印玺,行总辖监治之职,为众官属
见“撒尼泼”(24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