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于左右辅
十六国时期汉(前赵)所设职官。刘聪即位后,于嘉平四年(314)定官制,实行“胡汉分治”,在皇帝兼大单于的最高权力之下,设左、右司隶,各领20余万户,每万户置1内史,凡43内史,按户统治汉人,共40余万户;置单于左、右辅,各主胡(匈奴)、羯、氐、羌、乌桓、鲜卑六夷10万落,每1万落置1都尉,共20余万落。
十六国时期汉(前赵)所设职官。刘聪即位后,于嘉平四年(314)定官制,实行“胡汉分治”,在皇帝兼大单于的最高权力之下,设左、右司隶,各领20余万户,每万户置1内史,凡43内史,按户统治汉人,共40余万户;置单于左、右辅,各主胡(匈奴)、羯、氐、羌、乌桓、鲜卑六夷10万落,每1万落置1都尉,共20余万落。
清代新疆地区名。见《西域图志》。《西域闻见录》称“六大回城”,指叶尔羌(今莎车)、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克苏、库车、英阿萨尔(今英吉沙)、和阗(今和田)。
参见“木特斡里伯克”(260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十八年(1753),汗车凌族子班珠尔率众归清。十九年,封札萨克固山贝子,建旗。初驻牧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迁额克阿喇勒、额尔齐斯。二十三年(1758),定牧于科
即“兀良哈三卫”(111页)。
清咸同年间云南回族人民反清起义。鸦片战争后,清政府对云南回民歧视、压迫日甚,滇西他郎(今墨西)南安(今双柏)屡次发生汉族恶霸强夺回民厂矿事件。道光二十三年(1843)、二十五年在永昌(保山),咸丰四年
雍正七年(1729),土民麻布朋杀死侮辱其妻的江西客商,清廷为实行改土归流,借机威胁傣族人民,诬称此事端是云南西双版纳橄榄坝(即勐罕)傣族土司※刀正彦指使。云南总督鄂尔泰遣副将张应宗、参将印名扬前往镇
见“贡差”(993页)。
藏语音译。指在西藏尼泊尔侨民与藏族妇女结婚所生之子女。按传统惯例,女性为藏族,男性属尼籍,其子女在西藏亦享受侨民一切权利。1956年,中、尼两国签订协定,规定其所生子女年满18岁自愿选择国籍。
蒙古国官员。唐兀人。西夏时宁州(今甘肃宁县)人。夏国相斡道冲之孙。世掌夏国史。夏末守西凉(今甘肃武威),率父老以城降蒙古成吉思汗,授中兴路管民副官。太祖西征,运饷不绝,无毫发私,时号“满朝清”。世祖即
见“纳罗泼”(127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