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诏神武王
唐时南诏第五世王阁罗凤的谥号。见“阁罗凤”(1727页)。
唐时南诏第五世王阁罗凤的谥号。见“阁罗凤”(1727页)。
金封爵,次国一字王号。金太祖子完颜乌烈、太宗子完颜宗美、世宗孙完颜珣(宣宗)等先后受封。天会十三年(1132),熙宗继立,追尊其父完颜宗峻为景宣皇帝,及海陵弑立,降熙宗为东昏王,降宗峻为丰王。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辽置十二宫,下设抹里,撒里僧为承天皇太后※崇德宫下之一抹里。
885—936五代后唐皇帝。934—936年在位。本姓王,镇州(今河北正定)人,生于平山,小字二十三。景福(892—893)中,其母魏氏被明宗李嗣源俘娶,遂收为养子,改姓李。从义父征战,屡有军功。同光
清代蒙古阿拉特(平民)向封建领主缴纳的一种赋税。在蒙古地区,封建领主对其领地的牧场和牧地享有支配权,除优先占有水草丰饶的最好牧场,供自己饲养放牧外,将其余牧场分给所属阿拉特使用,阿拉特除按规定向领主缴
清四川甘孜东科土司。藏族。原为百户。宣统元年(1909),甘孜孔撒女土司央机携印潜逃,拿获革职后,该土司愿呈缴印信、号纸及东科地方,恳请保留东科寺。后经川督赵尔丰奏准,将土司印信、号纸呈缴甘孜委员,将
藏语康巴方言之音译。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基层组织协助头人办事的人,与※“郭巴”同属差人(基层组织一职位)。每个村寨设2—3人,由寨众推荐办事精干者充当,由部落头人委任。专管本寨各项生产的安排。不脱离生
1133—1203金官员。本名宋浦。盖州(治今辽宁盖县)人。女真族。姓斡勒。通女真、契丹字。历任兵部、枢密院、尚书省令史,由大理寺知法,迁右三部司正。练达边事,尝奉命使北边部族,得马4千余匹而归,金世
东汉碑刻。俗称“镇海碑”。顺帝永和年间(136—141)裴岑立。碑高4.3尺,宽1.8尺,镌刻文字6行,每行10字,隶书,兼有篆体韵味。内容记述作者率领敦煌郡兵在蒲类海击败匈奴呼衍王事。碑原立于巴里坤
见“奚斤”(1894页)。
1717—?清代青海地区藏传佛教活佛。又名耶摄丹丕钟麦。佑宁寺章嘉呼图克图三世。西宁北乡人。土族。清雍正二年(1724),奉诏入京。翌年,入内蒙古多伦诺尔汇宗寺习经。十三年(1735),与梁亲王允礼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