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山户
清末延边朝鲜族对占有广阔荒野者的称谓。多为满、汉族有势力者或地方官吏,后期也有朝鲜族中分化出来的极少数地主。地方当局发给地照为凭,上写姓名、土地四至、熟荒地和生荒地亩数。规定每垧(合15亩)地需纳白银3钱。他们不仅占据广大荒原,还乘“领荒发照”之机,以约略规定四至强占朝鲜族农民开垦的大片熟地。占有土地多者达千余垧,70多佃户,雇佣数十名长工;有的拥有土地达两千多垧,有400多名雇工。
清末延边朝鲜族对占有广阔荒野者的称谓。多为满、汉族有势力者或地方官吏,后期也有朝鲜族中分化出来的极少数地主。地方当局发给地照为凭,上写姓名、土地四至、熟荒地和生荒地亩数。规定每垧(合15亩)地需纳白银3钱。他们不仅占据广大荒原,还乘“领荒发照”之机,以约略规定四至强占朝鲜族农民开垦的大片熟地。占有土地多者达千余垧,70多佃户,雇佣数十名长工;有的拥有土地达两千多垧,有400多名雇工。
1768—1833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二十五任堪布。藏族。嘉木样二世兄弟昂拉百户洛哲之长子。入拉卜楞寺,由嘉木样二世授沙弥戒,学习藏文。乾隆四十九年(1784),随嘉木样赴西藏拜隆多喇嘛强为师。后获拉然
?—402十六国时期南凉国主。河西鲜卑人。秃发氏。※秃发乌孤弟。原任凉州牧、西平公。晋安帝隆安三年(399),兄卒,嗣位。徙居西平(今青海西宁市)。次年,改元建和。遣弟秃发傉檀败后凉兵于三堆,并进围其
亦作都木达洪。蒙古语音译,意为“中等地位者”、“普通人”、“无职务者”。蒙古社会平民阶级中的中等户。一般不担任官职,拥有一定财产,少数拥有家仆。平时是封建领主征用实物的主要对象,战时充当骠骑兵,装兜兵
又称“拾瓦拢”。景颇语音译,意为“公共的劳动”。当地汉话称“官工”。解放前云南景颇族地区群众为山官所服的一种无偿劳动。每个山官都有一定范围的辖区,规定在其辖区内的农户每年在撒谷、栽秧和收割等农忙季节,
见“鹰娑川”(2592页)。
书名。元官修。卷数不详。起天历二年(1329)正月,迄同年八月。始修于元统元年(1333,一说二年,1334),由翰林学士王结、张起岩,欧阳玄、成遵、谢端等与泰定帝、文宗、宁宗实录一并纂修。成书年代亦
元代诗人。字子中。回回人。居杭州。出身进士,曾任建安(今福建建瓯)经历,后升湖广行省(治鄂州,即今武昌)左丞。顺帝至正年间(1341-1368),于庆远路(今广西宜山县)创办义学,以教为任。工诗,多山
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姓他塔拉氏。字甫。光绪十二年(1886)进士。二十二年(1896),由詹事迁内阁学士,逾2年,迁礼部左侍郎。支持戊戌变法运动,进呈康有为拟定之《请定立宪开国会》奏折,又上书请设
明代藏区部落名。居地在洮州(今甘肃临潭)。成化十一年(1475),其族217人入朝贡马及方物。虽礼部以“违例冒滥”上奏,终以既来不可拒为由,依常例给赐。十六年(1480),族人喃奔等来朝贡驼、马、甲胄
?—1718清代四川建昌土官。彝族。安承引之子。康熙五十一年(1712),随母岭氏向清军投诚,即授建昌(今四川西昌市)河西宣慰司宣慰使,颁给印信、号纸。五十七年(1718)卒,无嗣,由其母岭氏抚养内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