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岱达
意谓商头。又译胡岱达。原是清代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为管理至当地贸易的浩罕商人,派令其诚实可靠者负责管理其与内地商民公平交易的人。后浩罕伯克势力增强,遂逐渐干预呼岱达事务。自道光十三年(1831)后,因获准自设商头,遂由其自行派放。
意谓商头。又译胡岱达。原是清代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为管理至当地贸易的浩罕商人,派令其诚实可靠者负责管理其与内地商民公平交易的人。后浩罕伯克势力增强,遂逐渐干预呼岱达事务。自道光十三年(1831)后,因获准自设商头,遂由其自行派放。
见“㑽让”(2369页)。
清朝大臣。蒙古族。历仕太宗、世祖、圣祖三朝。崇德年间(1636—1643)任一等侍卫。顺治(1644—1661)初,累进世职二等轻车都尉。睿亲王多尔衮摄政时,曾扈从世祖福临幸多尔衮官邸。及世祖亲政后,
1888—1967近代伊斯兰教经文音韵学家。河南洛宁人。回族。幼家贫。少时入清真寺习经,及长,求学于河南、陕西、甘肃、山西、北京等地。在京期间,曾随土耳其人穆罕默德·阿里学习伊斯兰教义,并专攻经文音韵
古地名。参见“骊戎”(1970页)。
1397—1450明朝将领。初名俨,字可观,又字文辉。安徽凤阳府定远县(今安徽定远县)人。回族。※沐英之孙,沐晟之子。幼勤学谦恭,手不释卷。正统四年(1439)父卒,次年,诏袭黔国公,居京师侍从。十年
见“长白山”(365页)。
?—1755清朝大臣。董鄂氏。满洲正白旗人。初为三等侍卫,累迁镶红旗满洲都统。乾隆五年(1740),授安西提督,驻屯哈密。十五年(1750),调任湖广总督。十八年(1753),清廷拟征准噶尔,任钦差大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多数自称“门巴”,另有“主巴”、“勒波”、“学增”、“达巴”、“舍杜本”等带地域概念的称呼。该族源于古门隅土著居民立、丘、皮修木、那木修等众多部落及叶邦人、荣普人、布热白人、莫巴陇巴
※喀喇汗王朝汗族。阿里阿尔斯兰汗之子。“阿尔斯兰伊利克”意为“狮子王”,地位比汗低一级。领地为费尔干地区,首府在乌兹干。999年率军进攻布哈拉(今中亚不花拉),灭萨曼王朝,俘末代国王阿布都·马利克,将
契丹部族名。以※奚族降民所置。其部民原为契丹皇族宫帐奴隶,由夷离堇(军事首领)管辖。辽圣宗时(982—1031)释免奴隶,置为部,为圣宗三十四部之一,部民取得平民地位。改设节度使管辖,隶南府,居望云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