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剌察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萨哈勒察卫,并说清代索伦部境有萨哈勒察地,属黑龙江所辖。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萨哈勒察卫,并说清代索伦部境有萨哈勒察地,属黑龙江所辖。
元代军兵之一种。《元史·兵志一》:“取匠为军,曰匠军”。随军服役,以资军需。初置匠军千户所统之。英宗至治三年(1323),罢匠军千户所。
唐代以前室韦5部之一。北齐时(一说隋代)室韦分为5部,是为其一。《北史》等称其“依胡布山而住”,今所在可归为二说:一说在今大兴安岭北麓盘古河流域(或作漠河南北),一说在外兴安岭南麓支脉扎格德山(旧称雅
位于新疆民丰县尼雅遗址西北3公里处。1959年发掘。为东汉时期夫妇合葬墓。棺木为胡杨木制成木箱,有短木腿4条。墓主已成腊尸,所着丝衣、织花、刺绣极精致,服饰具有特殊民族风格。随葬品有铜镜、木梳、弓箭、
见“宇文邕”(898页)。
契丹语,《辽史·国语解》称:“监母,遗留也。”曾作:①宫卫名。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辽景宗※彰愍宫契丹语称“监母斡鲁朵” ②宫卫或部族下所置※石烈(相当于“县”,
见“青裤瑶”(1280页)。
见“秃发乌孤”(1084页)。
?—1453明代蒙古郭尔罗斯部首领。一作彻卜登。郭尔罗斯为兀良哈属部,故明人称之为“兀良哈之沙不丹”。其女阿勒塔噶勒沁为脱脱不花之妻,生摩伦台吉,因与部属私通,被脱脱不花刺伤耳鼻,休遣回娘家,双方从此
清朝废土司设屯官的措施。通行于四川藏族地区、青海撒拉族地区等。乾隆(1736—1795)年间,清政府镇压四川杂谷、嘉绒及大小金川土司后,废除土司制,设屯官统治其地,屯设守备、千总、把总、外委等武职,依
古族名。清代对云南佤族的一种称谓。分布在“永昌、腾越内外境”。居山岭,种苦荞和杂粮为食,“不用牛耕,惟妇人用钁锄之”,因耕作粗放,产量不高,故狩猎采集在经济生活中仍占相当比重,虽有寨落,但迁徙无常。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