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迪尔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一译哈第尔。乌什人。清郡王衔贝勒※霍集斯第四子。乾隆四十六年(1781),受命袭父爵,赐乾清门学习行走。五十四年(1789),任镶红旗蒙古都统。嘉庆四年(1799),赐御前行走。次年,编入蒙古镶黄旗。十六年(1811),受命代表清廷赴喀什噶尔(今喀什)祭奠郡王伊斯堪达尔。道光四年(1824),返乌什祭祖。因呈控田产被占不实,被命休致。旋授内大臣。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一译哈第尔。乌什人。清郡王衔贝勒※霍集斯第四子。乾隆四十六年(1781),受命袭父爵,赐乾清门学习行走。五十四年(1789),任镶红旗蒙古都统。嘉庆四年(1799),赐御前行走。次年,编入蒙古镶黄旗。十六年(1811),受命代表清廷赴喀什噶尔(今喀什)祭奠郡王伊斯堪达尔。道光四年(1824),返乌什祭祖。因呈控田产被占不实,被命休致。旋授内大臣。
西魏大臣,字通照,吐谷浑族。先世原居东部,世为部落大人,后徙代郡,居上乐。少有侠气,善骑射。北魏孝明帝(515—528在位)时,为避乱,徙居并(治今山西太原)、肆(治今山西忻县西北)地区。附于尔朱荣,
清代新疆和阗军政长官。乾隆四十二年(1777)自副都统改置。驻和阗。下有协办大臣1员,衙署有章京1员、笔帖式1员、委笔帖式5员,贴写4员,分管印房、粮饷、军台诸事。隶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管辖。同治三年(1
明代藏区部落名。一作着藏簇。属洮州卫,在今甘肃临潭县境。永乐十六年(1418),其族首领失加谛等赴京师贡马,明廷授其为正千户,赐诰敕、冠带衣、币等。宣德元年(1426),故土官正千户些的子昝秀癿等来朝
白族传统的秋季物资交流大会。仅次于春季的大理三月街。每年农历八月十五在洱源县邓川沙坪渔潭坡举行,历时五至七天。该地为苍山洱海的尽头,山垂海错,亦是水陵交通要冲。八月为洱海渔汛期,又是农村牧副业丰产季节
明代西北卫所名。洪武四年(1371)四月置。治所在今甘肃临潭。属河州(治今甘肃临夏)卫。十二年(1379)二月,升为※洮州卫军民指挥使司。
即“吉里迷”(681页)。
见“姜戎”(1761页)。
参见“锡伯族”(2364页)。
元代社会基层组织制度。世祖至元七年(1270),依农村立社法令,县邑所属村瞳,以自然村为基础,每50户编为1社,逾百户者另立社,不足50户者,与近村合为一社,地远人稀不能相合者各自为社。由社众推举年高
清代藏区差税清册名。藏语作“甲达细雄”。道光十年(1830)西藏噶厦政府大规模清查土地、人口、差税所编的册籍。该年为藏历铁虎年。故名。全称《噶丹颇章所属卫藏、塔工、绒等地铁虎年普查清册》简称《铁虎清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