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左翼中旗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跨哈绥河。东至济尔哈朗图,接土谢图汗部右翼左旗界;西至珠赉布拉克,接本部右翼后旗界;南至霍里木图,接本部右翼前旗界;北至巴勒齐尔,接本部中末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乾隆二十四年(1759)析亲王德沁札布所领旗丁户置,授其次子一等台吉齐旺多尔济为札萨克。三十八年(1773)以罪革爵,仍恩授其子三都布多尔济为札萨克一等台吉,降袭公品级,缺出请旨。后该旗札萨克仍皆以公品级一等台吉继袭。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跨哈绥河。东至济尔哈朗图,接土谢图汗部右翼左旗界;西至珠赉布拉克,接本部右翼后旗界;南至霍里木图,接本部右翼前旗界;北至巴勒齐尔,接本部中末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乾隆二十四年(1759)析亲王德沁札布所领旗丁户置,授其次子一等台吉齐旺多尔济为札萨克。三十八年(1773)以罪革爵,仍恩授其子三都布多尔济为札萨克一等台吉,降袭公品级,缺出请旨。后该旗札萨克仍皆以公品级一等台吉继袭。
见“周几”(1491页)。
1801—?清代高僧。藏族。出生于今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丹增部落。6岁被认定为惹卜察奇合日寺桑丹林静修院智观巴·洛桑喜饶转世,迎请坐床。9岁于拉卜楞寺从阿莽·贡乔坚赞法师钻研内典,兼习诸明,举凡显密义理
渤海大首领之一。又作乌思罗、崔乌斯多、崔乌斯。渤海国灭亡后,隶属辽东丹国。后周显德(954—960)初,率30人自东丹国逃投后周。
见“新盟”(2375页)。
见“萧速撒”(1997页)。
参见“布摩”(463页)。
即“倭赤”(1888页)。
金代小面额的纸钞。有100文、200文、300文、500文和700文五种面额。满一贯者称大钞。详见“交钞”(875页)。
藏语音译,一作章嘎。原为对尼泊尔一种银币的称谓。此种银币在16世纪中流行于西藏,系西藏以白银与之易换而来。因其中掺铜较多,易换时还加收铸造费,使西藏人民蒙受重大损失。乾隆五十六年(1791)九月,清帝
我国四川部分地区自称尔苏的藏族使用的一种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羌语支。分布在凉山彝族自治州的甘洛、越西、冕宁、木里,雅安地区的石棉、汉源,甘孜藏族自治州的九龙等县,使用人口约2万。尔苏语分东部(尔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