喇依罕木图拉
见“赖和木图拉”(2314页)。
见“赖和木图拉”(2314页)。
见“牯脏头”(1665页)。
?—1750清代西藏地方贵族。藏族。郡王※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之子。乾隆十五年(1750),驻守阿里官员朱尔默特策布登卒后,由其父奏准令其驻防阿里克地方,管辖该地官兵。因无官职,不足以弹压,经驻藏大臣奏准
皮口袋。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为旧时鄂伦春人皮制用具的一种。以4条犴大腿皮或2个犴头皮制作,3—4天做成,可用十几年。每只可装粮食或肉干50斤。黑龙江省逊克、呼玛和爱辉县
?—1875清朝大臣。蒙古正蓝旗人。阿鲁特氏。字鹤汀。嘉庆二十一年(1816)举人,授理藩院笔帖式,后充军机章京,迁郎中。道光十一年(1831),升内阁侍读学士,历任新疆哈密办事大臣、理藩院尚书兼都统
明代藏区部落名。一作也尔古的簇。属洮州卫,在今甘肃临潭县境。成化十一年(1475),其族遣208人赴京贡方物,人数过多,远逾常例。明廷念其远道而来,仍破例依常例给赐。十六年(1480),族人札牟肖等来
门巴族传统民居。门巴语音译,意为“石砌碉堡”。与藏族碉房的建筑形式有相似处,又独具特色。房高而坚固,呈四方形,石砌的四周墙壁厚且略向里倾斜,以木作柱,房顶为双斜面的薄板瓦,上压石块。通常为3层,楼层间
?—约1238蒙古国大臣。一名钧。女真族。金末质于蒙古,后事成吉思汗,充必阇赤(令史),主文书事。太祖二十一年(1226),随汗征西夏,围凉州,多有战功。太宗三年(1231),任中书左丞相,佐中书令耶
参见“吾都里”(1047页)。
即“合八字”。旧时朝鲜族婚俗。男家求婚时,需把写有姓名、出生年、月、日、时(即“四柱”)的红帖送给女家。女家则以男女“四柱”,对照“五行”推算双方的八字是否合适。如认为合适,则答应联姻。
见“立山卫”(62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