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婚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1850—1922清末学者。浙江嘉兴人,字子培,号乙庵,晚号寐叟。光绪进士。历刑部主事、员外郎、郎中、兼总理衙门章京。二十一年(1895)参与组织强学会。八国联军入侵后,赞同“东南自保”,奔走于江南各
见“李满住”(1043页)。
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多新氏。字可斋。隶镶白旗满洲。初参与镇压义军,出征数省,受超等伤一处,赏戴花翎,赐号哈丰阿巴图鲁。同治八年(1869),擢齐齐哈尔副都统。光绪五年(1879),调成都副都统。十三
?—1439明正统年间苗民暴动首领。贵州计砂人。苗族。正统四年(1439),与苗金虫率众起事,联络洪江等地※生苗,自立统千侯、统万侯名号,分据地方,抵抗明军进剿。贵州总兵官萧授、都指挥郑通、都督吴亮调
满语地名。又作呼兰哈达。“呼兰”汉译作“烟筒”;“哈达”汉译作“峰”、“崖”,合为“烟筒山”或“烟筒峰”。位于兴京(原赫图阿拉)西南(今辽宁新宾满族自治县老城之西),清永陵对面。明正统三年(1438)
地名。旧称洮州。即今甘肃临潭县。位于甘南州东部。古为洮阳城,晋惠帝时置洮阳县,属狄道郡,后为诸羌所据。隋代于此置临洮郡。唐置临潭县,以河源九曲之地予吐蕃,作为金城公主汤沐之所,吐蕃继而攻取河州、洮州,
清代满族女诗人。揆叙妹,侄永寿,雍正时官兵部左侍郎。著有《绣余诗稿》。
见“董本优”(2185页)。
? —1739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墨德卓哩克图子。康熙五十三年(1714)父卒,袭一等台吉,援札萨克。以居地近乌梁海,受命辖之。五十六年(1717)
见“指挥使”(162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