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嗣
见“天复”(217页)。
见“天复”(217页)。
清代青海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端达哈公旗。雍正元年(1723),辉特部贡格拒从罗卜藏丹津叛,率族众降清,并助剿叛军。三年(1725),授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1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
明代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托漠河卫。永乐四年(1406)八月,与兀兰等4卫同时设立。治所在前苏联结雅河支流托姆河流域,旧说在苏子河支流托漠河地区。隆庆元年(1567)四月,海西脱木河等卫女真夷人
见“耶律良”(1301页)。
见“张堡城”(1182页)。
苗族婚俗。青年男女幽会时使用的草制标记。流行于湘西地区。相传为娘纪、娘巴两姐妹向情人传递自己的行迹而始创。具体内容是:青年男女约定幽会地点后,先到者用草作一标记,表示自己的方位。后至者也要作一标记,表
见“十五善射处”(10页)。
清代宫廷歌舞。为“庆隆舞”之文舞。源自满族传统民间歌舞“空齐舞”。一般在除夕、上元节等重要节日宴享时举行。舞时选侍卫之狷捷者10人,俱着一品朝服于庭院而舞。歌者着豹皮、貂帽。以满语奏歌,敷陈国家忧勤开
古地名。见“金城县”(1475页)。
蒙古都儿鲁斤(迭儿列斤)诸部之一。又作速勒都思、逊笃思、孙都思。一说以该地盛产逊都思草(一种百合草),故名。原为泰赤乌属部,该部锁儿罕失剌父子于铁木真(成吉思汗)有救命之恩,并在“阔亦田之战”后,与塔
亦作贵家。南明桂王(永历帝)入缅所遗官族及随从之后裔,明亡后分散于滇西南及木邦一带,逐渐形成桂家集团,经百余年繁衍生息,至清乾隆时(1736—1795)势力强盛,在其首领宫里雁统领下,于木邦开办※波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