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锡皇帝
见“耶律淳”(1304页)。
见“耶律淳”(1304页)。
见“耶律燕哥”(1324页)。
意为丈地税。又译塔纳比。19世纪60—70年代,阿古柏占据南疆时对棉田、果菜园和草地征收的一种赋税。一塔纳甫(约合43平方米)每年征收1至20腾格(银币)。清军收复南疆后被废除。
明代女真辉发部始祖。明永乐(1403—1424)时人。女真族,益克得里氏。世居黑龙江(第一松花江下游)尼马察部(今黑龙江省穆棱县东兴凯湖南境附近),迁至渣鲁(即扎奴站)进入扈伦纳喇氏所部张城(今吉林省
唐至清对今广西左、右江流域的土地称谓。“俍”,壮语音译,意为“土官”,“俍田”即土官之田地。历代在此地设羁縻州县或推行土司制度,田地概属土官所有,土官将其分为两大类:一为自营田(含养印田、荫免田、职田
?—前103西汉匈奴都尉。又作董荼吾。武帝元狩四年(前119),偕王敞屠洛等率众归附汉朝,受礼遇,被封为散侯,赐食邑1100户。太初二年(前103)、卒,子安汉、孙贤相继袭爵。
510—540西魏皇后。吐谷浑族。出生于河南洛阳。先世为吐谷浑渠帅,居青海,号青海王。高祖莫奓率部附魏,拜定州刺史,封西平公。父瑷,为西兖州刺史,母淮阳长公主,魏孝文帝之第4女。年16,被南阳王元宝炬
清代布鲁特(柯尔克孜)部落名。又译崇巴噶什部。乾隆二十四年(1759)归附清朝。二十八年(1763),因首领阿瓦勒比,以其部牧地供内地游牧,并悉心经理牧群,获四品顶带。在喀什噶尔城(今新疆喀什)东北2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巴杂尔伯克。“巴匝尔”,维吾尔语,意谓“市集”。职司管理集市一切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元明傣族土司名。元为威远蛮棚府,属元江路总管。洪武十五年(1382),总管刀平与兄那直归附,授千夫长。建文四年(1402)置州,以刀平为知州。永乐三年(1405),率子入朝贡方物,从征八百等,升为府,
543—578北周皇帝。560—578年在位。俗名祢罗突。代郡武川(今内蒙古武川县西南)人。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西魏大丞相※宇文泰第四子。西魏恭帝元年(554),封辅成郡公。北周孝闵帝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