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和朔奴
见“和朔奴”(1446页)。
见“和朔奴”(1446页)。
①(?—1691)清朝蒙古王公。喀尔喀车臣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丹津子。初号额尔德尼台吉。驻牧克鲁伦河南鄂罗赖。康熙二十七年(1688),随母达吉纳哈屯归清,附牧于乌珠穆沁界地哈尔吉勒岱喀喇瀚海。三十
明代云南麓川傣族首领之一。洪武二十一年(1388),麓川首领思伦法于定边之役失败后,归顺明朝。他趁机举兵攻思伦法,陷宣慰司,继攻腾冲,迫伦法走昆明、南京陈诉。明太祖命西平侯沐春统云南、四川诸卫兵讨之。
见“阿拉坦敖其尔”(1243页)。
见“前秦”(1741页)。
见“萧撒葛只”(2003页)。
?—640唐时高昌王。高昌王※麹伯雅子。武德六年(623,一说二年即619)嗣位。改元延寿。贞观四年(630),偕妻宇文氏(一说即华容公主)朝唐,受太宗李世民厚遇,赐其妻姓李,预宗亲,更封常乐公主。久
元地方建置。因西夏于此地建国而得名。中统二年(1261)立行省于中兴府(今宁夏银川),或称中兴行省、西夏行省。至元三年(1266)改置宣慰司,直隶中书省。八年,再立行省。十年,复罢。十八年,再立行省。
明代藏区官署名。洪武七年(1374)七月,由卫指挥使司升置,辖地范围仍旧,即今甘、青、川广大藏区。按明初建置例,设都指挥使2员、正二品;都指挥同知2员,从二品;都指挥佥事4员,正三品。因地处边疆少数民
即“卡宛”(545页)。
见“西域闻见录”(7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