孛兰奚
蒙古语音译。一作不兰奚。指官府收留的流散人口和牲畜。唐、宋时有语曰:“阑遗”,意为:路有遗物,官方阑(截)取之,待人认领,否则入官。是为此语之语源。元代社会多逃亡农民及驱口,流散四方,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置阑遗监以收留之,招主认领。其无人认领的人口即称孛兰奚或阑遗户,通常由官府拨与荒地屯田。
蒙古语音译。一作不兰奚。指官府收留的流散人口和牲畜。唐、宋时有语曰:“阑遗”,意为:路有遗物,官方阑(截)取之,待人认领,否则入官。是为此语之语源。元代社会多逃亡农民及驱口,流散四方,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置阑遗监以收留之,招主认领。其无人认领的人口即称孛兰奚或阑遗户,通常由官府拨与荒地屯田。
1592——1655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第九子。后金天命十年(1625)十月,与阿拜、塔拜征东海呼尔哈部。十一年,奉命掌正黄旗。天聪四年(1630)三月,从贝勒阿敏驻永平。明军
明万历年间布依族苗族起义首领之一。参见“阿伦”(1192页)。
吐蕃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时名僧。昆杰贝波切之子。先辈曾任赤松德赞的内相。桑耶寺建成后,为最早出家的七僧人之一。精通梵文及佛典,曾将许多佛经译成吐蕃文,为赤松德赞时著名“三中译师”之一。
见“钦定皇舆西域图志”(1670页)。
高句骊国官号。见于《北史》、《周书》,为高句骊国十二等级(《周书》加※“褥萨”为十三级)“大官”中之第十二级,位于※“翳属”之下,与诸官分掌内外诸事。《新唐书》写作“先人”,为十二等级中之第十一级。前
1245—1317元代景教徒。汪古部人。贝尼尔之子。至元十五年(1278),偕苏马从大都(今北京)出发,往耶路撒冷朝圣。途经霍山、宁夏、和阗、喀什噶尔、呼罗珊至巴格达。一度驻留于阿德比尔附近的圣马·米
见“捏古伯”(1854页)。
1784—1862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四十六任堪布。藏族。出生于塘噶尔家。后离家出逃,于阿琼夏仲前剃度出家。15岁赴西藏入噶丹寺南结林经院,拜阿柔格西格勒桑保为师。22岁,从喇嘛强巴受具足戒。25岁获林
见“阿灵泼”(1209页)。
?—548东魏大臣。亦作匹娄昭。字菩萨。吐谷浑族。代郡平城(今山西大同市东北)人。※高欢妻神武明皇后之母弟。家世豪富,性好周给,士多归附之。正直有谋略,善骑射。少随高欢,受器重。北魏建明二年(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