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董制
清朝政府加强对回民统治的一种制度。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清政府为加强对回族人民的统治,命地方官吏选择回族士绅到清真寺中任学董,负责处理民事纠纷、宗教事务、掌管寺产和经济收入。每个寺坊均设学董。自是,清真寺的大权,便转移到地主富豪手中。学董下又设乡老,协助处理各项事务。学董、乡老在行政上又称乡约,故学董制又称“乡约制度”(187页)。
清朝政府加强对回民统治的一种制度。乾隆四十六年(1781),苏四十三(撒拉族)领导的撒拉族、回族起义失败后,清政府为加强对回族人民的统治,命地方官吏选择回族士绅到清真寺中任学董,负责处理民事纠纷、宗教事务、掌管寺产和经济收入。每个寺坊均设学董。自是,清真寺的大权,便转移到地主富豪手中。学董下又设乡老,协助处理各项事务。学董、乡老在行政上又称乡约,故学董制又称“乡约制度”(187页)。
1597—1661清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博尔济吉特氏。世居萨喇木兰地方。原系蒙古喀尔喀贝子。天命(1616—1626)年间,率属众600户归附,尚和硕公主,为额驸,授三等总兵官世职。崇德六年(164
藏语音译,意为“三两银元”。西藏地方铸造的银币之一。1913年梅吉、罗堆、多带3造币厂统一合并为扎什造币厂。1933年由该厂铸造。正面中央铸一雄狮,背面为面值、发行年代。正反面共有7个吉祥结图案,较以
东魏、北齐将领。也作厍狄盛,字安盛。怀朔(今内蒙古固阳西南)人。鲜卑库狄氏。初为高欢亲信都督,授伏波将军。屡从征战,以军功封行唐县伯,累加安北将军、幽州刺史,进爵为公。征授征西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朔
1708—1729清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又作刀金保。傣族。车里宣慰使※诏匾勐子。雍正二年(1724)父卒,清云贵总督鄂尔泰请准以其承袭。七年(1729),清廷以思茅等六版纳
见“北周律令”(534页)。
?—1865清代内蒙古东部地区“老人会”(蒙古语称“勿不格得楚格拉”)领导人之一。卓索图盟士默特左旗(今辽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蒙古族。咸丰十年(1860),与绰金汰等组织“老人会”赴京控告该旗封建
清末武术家。河北沧州孟村镇人。回族。自幼随叔父(镖师李冠铭)学六合拳。刻苦好学,对六合拳门各类拳术、器械,无不精通,尤喜耍双刀。咸丰年间(1851—1861),被聘为天津卫海镖局镖师。后入叔父“成兴”
西域古地名。见明陈诚《西域番国志》《明史·西域传》。清《西域图志》作“土尔番”,对音为“吐鲁番”。清乾隆四十四年(1779),移管粮同知驻此,并设巡检,隶甘肃布政司。四十五年,设吐鲁番领队大臣,归乌鲁
1939年9月在土默特旗成立的中国共产党的工作委员会。地委级。直属中共绥远省委。负责人有奎壁、贾力更等。主要在蒙古民族中进行工作,动员群众抗日,和在蒙古族上层及伪蒙军中作统一战线工作,发动群众参加并支
见“艾拉汗”(4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