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地方官员。字白夫。广西武缘县止戈乡人。壮族。自幼勤奋好学,知书识礼。弘治八年(1495),应乡试中举。先后赴浙江兰溪县和仁和县任“教谕”,潜心施教,诲人不倦,生员深感其德。正德十年(1515),升
见“全宁路”(830页)。
萨满教神祗之一。今内蒙古阿荣旗境内的鄂温克人旧时供奉。民间认为它与娘娘神等作祟会使人头痛发热,得急病,故萨满及每户都供祭它。
见“博差”(2149页)。
即“乞伏乾归”(125页)。
考古出土具有代表性的契丹器物。陶质。生活用品。以壶颈长故名。敞口,溜肩,鼓腹,瘦足。用以盛酒。内蒙古乌达盟康家营子辽墓壁画所绘侍奉图中,在几案上置有此器。
地区名。位于今黑龙江省西南部。清宣统元年(1909)置,治所即今双城县。辖域东西240里,南北140里。东界黑龙江阿城县,西至新城府,南连榆树厅,北接滨江厅。古为肃慎地,汉、晋为扶余,北魏为勿吉,隋、
藏语“察木多”之译音。亦作喀木。见“察木多”(2473页)。
见“耶律重元”(1316页)。
旧官署名。亦称绥远垦务总局。清末,对蒙古地区推行“移民实边”政策,欲将汉民移入蒙区,开发蒙荒,借拍卖荒地筹饷练兵,以充实边疆,光绪二十八年(1902)初,清政府以“时局艰难,库款支绌”,委派理藩院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