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团柱
清代后藏扎什伦布寺僧官。藏族。道光五年(1825),七世班禅丹白尼玛以扎什伦布寺僧众事务颇繁,仅止商卓特巴一名管理不周为由,奏请赏其四品顶戴。是为扎什伦布寺第一批五品以上僧俗官员赏有顶戴者之一。
清代后藏扎什伦布寺僧官。藏族。道光五年(1825),七世班禅丹白尼玛以扎什伦布寺僧众事务颇繁,仅止商卓特巴一名管理不周为由,奏请赏其四品顶戴。是为扎什伦布寺第一批五品以上僧俗官员赏有顶戴者之一。
布朗语、傣语音译。意为“血亲集团”,即家族或家族公社。由一男性祖先繁衍的数代子孙及其妻子所组成。解放前不同程度地保存在布朗、傣族社会。家族有家族长,由长辈担任。一些家族有家族田,在家族中分配使用,为同
古城名。位于黑龙江中游北岸,即今黑龙江省呼玛县西北额木尔河对岸,城东为提咸湾。原为达斡尔族敖拉氏酋长阿尔巴西居地。清崇德四年(1639),索伦首领博木博果尔叛清。太宗皇太极发兵讨伐,城废。顺治(164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河南郡王旗。雍正元年(1723),和硕特部台吉察罕丹津以随军护送达赖喇嘛入藏功,封和硕亲王。三年(1725),授札萨克,建旗。下分11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
苗族婚俗。也叫抢婚。盛行于贵州威宁、云南昭通等地。凡男女双方互相订约结为终身伴侣,女方父母加以干涉不能成婚时,男方便利用花场或赶集日,邀请几位亲友,将女子请到预约地点成婚,婚后再向女方父母提亲,女方父
?—前105故小月氏王。武帝元封四年(前107),率军众千骑归附汉朝,受封为瓡瓡侯,赐食邑760户。六年(前105)卒,子胜嗣。
藏传佛教萨迦教派领袖、萨迦寺寺主之尊称。乌思藏萨迦地方(今西藏萨迦县)款氏家族贡觉杰布(1034—1102)于藏历第一饶琼水牛年(宋熙宁六年,1073)建寺立宗,为萨迦北寺,自任座主。传至八思巴(12
1490—1533※叶尔羌汗国(1514—1680)创建者。又译赛德,《明实录》作写亦,王琼《晋溪本兵敷奏》作撒因。※东察合台汗国※阿黑麻汗第三子。1501—02年随父支援伯父※马合木汗抗击月即别※昔
见“启台部”(1174页)。
藏语音译,意为“酪宴”,又称“奶酪节”,藏族传统节日。亦称“藏戏节”。按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的规定,每年藏历六月十五日至七月三十日为禁期,即全藏黄教大小寺庙的喇嘛禁出门,待开禁之日喇嘛才出寺下山,世
唐代建立于突厥地区的羁縻机构。贞观二十一年(647),以阿史那贺鲁内属,置府,析其众于庭州莫贺城(今新疆吉木萨尔县东北)。高宗永徽四年(653),以贺鲁叛,罢府,析其地为金满、沙陀2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