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穄水”(2561页)。
参见“初云”(1172页)。
见“里泼”(1081页)。
1721—1791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亦作阿旺楚臣,全称噶勒丹锡哷图萨玛第巴克什。生于甘南卓尼察多地方。于擦多寺出家,成年后,入色拉寺麦扎仓学闻佛法。博学多识,由“翁则”晋“堪囊”学位。乾隆二十八年
?—1736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班第达额尔德尼纳木扎勒子。康熙三十年(1691),至多伦诺尔(今内蒙古多伦县北上都河西南岸)会盟,授一等台吉。旋父卒,袭
见“亦不刺”(871页)。
县名。因有盐井产盐得名。在四川西南部,邻云南。汉为定筰县。唐武德二年(619)置昆明县,天宝(742—755)末没于吐蕃,后又为南诏所占,隶香城郡,治昆明城,为唐、南诏、吐蕃时常争夺之军事要地。元至元
官名。清代内务府武备院下管辖箭匠之官。初称备箭※固山达。康熙三十八年(1699),不分正从定为八品。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称司矢。四十四年(1779)定:正职给六品顶戴,令戴蓝翎,支武职七品双俸
清代蒙古阿拉特(平民)向封建领主缴纳的一种赋税。在蒙古地区,封建领主对其领地的牧场和牧地享有支配权,除优先占有水草丰饶的最好牧场,供自己饲养放牧外,将其余牧场分给所属阿拉特使用,阿拉特须按规定向领主缴
见“癿加思兰”(8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