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字典>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幼子继承制

幼子继承制

由最年幼之子继承父亲名位和财产的制度。通行于父系氏族前期。当时,实行对偶婚,夫妻关系在年青时尚不稳定,双方各有情人,丈夫只是妻子的主夫。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关系的日趋牢固,所生子女方能确定为丈夫的可靠血统。故普遍将长子分出别居,幼子留守老屋,继承父亲的名位与财产。颜师古释《汉书·元后传》曰:“羌胡尚杀首子以荡肠正世”,“言妇初来,所生之子或它姓”。商代及春秋时的越和楚,长子继承制尚未完全确立,仍残存废长立幼之遗风。历史上女真、突厥、蒙古之平民等,曾行幼子继承制。近代裕固、锡伯、傈僳、景颇、独龙、阿昌等民族,有的受群婚残余影响,大多因袭传统习俗,长子婚后另立家庭,由幼子留家赡养父母,也曾行幼子继承制,或幼子享有优先权。

猜你喜欢

  • 忽里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呼勒河卫,并说清代有呼勒河在长白山西南,源出分水岭,入佟嘉江(今浑江)。

  • 克列克里克

    参见“色里克”(844页)。

  • 赵煜

    ?—1727清代甘肃临洮藏族土司。※赵枢勷子。幼年丧父,由其叔※赵枢赞代掌土司事务。康熙三十一年(1692),袭临洮卫指挥使职,管理土司事务。雍正五年(1727)病卒。

  • 芒部土知府

    明彝族土官名。元至元间(1264—1294)置芒部路,参用土官。明洪武十四年(1381),土官安兹归明。十六年,由云南所属划隶四川布政使司。是年,弟发绍赴京朝贡,授世袭土知府,后在京病卒,总兵官命己作

  • 打刍戏

    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现在,此俗已消失。刍为刍灵,亦称“处容”。据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上元条载:“男女年值罗睺直星者,造刍灵,方言谓之处容”。其俗于正月十四日夜,扎草人,于

  • 大策凌敦多克

    见“大策凌敦多布” (100页)。

  • 徒单部

    辽、金时女真诸部族之一。分布于活剌浑水(今呼兰河)流域。强盛时下辖十四分部。完颜部首领劾里钵时(1074—1092年在位),该部结乌古论部所辖14分部、蒲察部所辖7分部,与完颜部争战,兵败降附。完颜阿

  • 萨布素

    ?—1701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富察氏。世居吉林。顺治九年(1652),任宁古塔将军笔帖式。康熙元年(1662),改骁骑校。七年(1668),论功迁佐领。十二年(1673),迁协领。十六年(167

  • 青把都

    见“青把都儿台吉①”(1282页)。

  • 金城郡

    古地名。汉昭帝始元六年(前81),以边塞阔远,析张掖郡的令居、枝阳,天水郡的金城、榆中,陇西郡的枹罕、允吾(?)六县置。郡治原在金城(今甘肃皋兰西南),神爵二年(前60),赵充国镇压先零等羌起义后,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