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哈木把都儿台吉”(1644页)。
高句骊国第十七世王丘夫的谥号。亦称小解朱留王。丘夫于晋简文帝咸安元年(371)继位,孝武帝太元九年(384)死,葬于小兽林,国人因葬地加此谥号。
即“徒单克宁”(1892页)。
敦煌吐蕃古藏文文献。原文见《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系沙州官府征收谷物的指令。内容为:会计官拉珠赞致书长官论甸热、论菜扎,陈请下令,从阿豺部农民谷物中,交纳谷物30,并请
清朝将领。鄂伦春族。清初从征台湾、廓尔喀,骁勇善战,屡立战功。嘉庆(1796—1820)时,从参领德楞泰镇压川、楚白莲教起义,累官至总管加副都统衔。
见“蒙古译语”(2332页)。
清朝武官。蒙古镶白旗人。初为察哈尔林丹汗属下。天聪六年(1632),率众归附,授三等甲喇章京世职。崇德三年(1638),随杨威大将军岳讬征明,败明高太监及侯总兵。师还出边时,又败太平寨兵。五年(164
即“冉闵”(564页)。
西夏官署名。属次等司。西夏语音“北与啰”,掌京师军队。天盛年间(1149—1169)设8正、8承旨、10都案、60案头。
1934年,车里宣慰使委其弟召孟麻尼坎到云南西双版纳勐罕当土司,上任后,巧立名目,百般掠夺,强行征所谓“拴线钱”、“土司马匹钱”、“枪支钱”及各种杂税,限制交清。全勐人民不堪其苦,起而反抗。召孟麻尼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