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洛水
见“潢河”(2464页)。
见“潢河”(2464页)。
书名。壮族地区志书。近人区震汉(时任代理县知事)、叶茂茎(均龙州人)等修纂。不分卷。成书于民国十五年(1926)。内分舆地、建置、经政略、职官志、人物志、纪事略、胜迹志、金石志、艺文志、杂记等篇。该县
即“明禅”(1404页)。
见“满俊”(2387页)。
唐朝突厥族将领。※阿史那昕子。天宝元年(742),随父赴突骑施平息内乱,至俱兰城(原苏联中亚江布尔东卢戈沃伊附近),父被突骑施首领莫贺达干攻杀后,与母交河公主李氏返归长安(今陕西西安),授左领军卫员外
傈僳语音译,意为“家族”。解放前云南怒江等傈僳族地区的社会基层组织。家族各有自己的姓氏,有的沿袭早期以动植物命名的氏族名称作为家族的称号,如泸水县六初罗、称戛、四排拉底等村仍以虎、熊、鱼、蜂、竹、麻等
即“妣吉”(1260页)。
元朝官员,字用文,又名那木罕,河西人,唐兀氏。先世以千户镇庐州,遂家焉。世袭千户职,以其才能被荐除庐州路治中,又改福州路,曾以谕降盗寇之功迁同知,又迁理问,治理永福、罗源2县及泉州事,擢行省郎中、潮州
见“罗桑图登热吉”(1424页)。
18世纪70年代中叶日本帝国主义对台湾高山族地区武装入侵事件。同治十年(1871) 12月,琉球船只于台湾南部北瑶湾触礁,船员登岸后被牡丹社高山族人所误杀。琉球当时为中国属地,日本帝国主义者却声称为其
藏语音译。明时已有此称,意为“负担赋役的人”。藏族农奴制度下构成农牧奴阶级的一个主要等级。人身依附于农奴主,以被农奴主分予少量份地或准予使用草场放牧牲畜,而被束缚于各农奴主的领地上,不准迁徙、逃跑。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