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都剌
见“忽图刺”(1488页)。
见“忽图刺”(1488页)。
布朗语音译。意为“村社公有地”。村社土地分为两部分,大部分每年定期分配给各户使用,其余部分属村社公有地,由村寨头人管理。
元代云南威楚路布朗族头人。统所属布朗族居于景东府开南州(治今云南景东县南部思茅一带)。见开南州景东甸土官阿只弄遣子罕旺入朝请求设府,亦继之入朝请求。至顺二年(1331)五月,入大都(今北京)朝贡,愿入
唐代南诏地方行政区划名。为“十睑”之一。治蒙舍城,在今云南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城北15里古城村。系南诏根据地,直接统治区。参见“十睑”(8页)。
见“延津州”(820页)。
见“卜言把都儿”(21页)。
十六国时期丁零所建翟魏政权君主魏天王翟钊年号。391—392年,凡2年。
古地名。春秋末越国之南界。《国语·越语上》:“勾践之地,南至于句无”。在今浙江诸暨县境。
见“青裤瑶”(1280页)。
见“仇由”(320页)。
土司名。明置。元为茶山百纳等处长官司,治所在今贵州惠水县东北。隶顺元等路军民安抚司。明洪武五年(1372),并入中曹蛮夷长官司,隶贵州宣慰使司及四川行省。永乐四年(1406)置白纳长官司,治仍旧。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