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宪纲要
元法令类编。已佚。《永乐大典》录有其文,见卷1595、卷14686至14695。卷1595《元漕运二》收录世祖至元三年(1266)至英宗至治三年(1323)有关漕运的规定;卷14686至14695收原书“吏礼”、“户杂”、“刑名”、“兵工”各项。从以上两处可略窥其内容、体要。漕运规定为《元史·食货志》所未载。
元法令类编。已佚。《永乐大典》录有其文,见卷1595、卷14686至14695。卷1595《元漕运二》收录世祖至元三年(1266)至英宗至治三年(1323)有关漕运的规定;卷14686至14695收原书“吏礼”、“户杂”、“刑名”、“兵工”各项。从以上两处可略窥其内容、体要。漕运规定为《元史·食货志》所未载。
?—819唐朝官员、地方割据者。高丽人。※李纳子,※李师古异母弟。知密州(治今山东诸城县)事时,师古死,其女(一作属下)秘不发丧,潜遣使迎继之。元和元年(806)七月,唐宪宗授以检校左散骑常侍、兼御史
清代庄园种类之一。即*皇庄,*王庄之所自出。皇室庄园悉由掌管皇家事务的内务府有关官员综理,故称。来源,即以圈地、*旗余地、投充地等拨设。乾隆五十六年(1791),高宗弘历命以大凌河马厂东西成荒之地(即
官名。清代驻防旗兵官之一。专城官(一城中首席官),正四品。属官设防御、骁骑校等。畿辅设此职者有宝坻、东安、采育、固安、雄县、良乡、霸州,此七地各设一员。管内例应上达之事,即由该职直达兵部。密云副都统兼
524—552东魏皇帝。534—550年在位。鲜卑元氏(拓跋氏)。肃宗※元诩后裔,清河文宣王元亶之世子。永熙三年(534),拜通直散骑侍郎,为骠骑大将军。孝武帝元修西投关中后,于十月被大丞相高欢拥立为
见“拉加里赤钦”(1372页)。
参见“姆海哈娄”(1550页)。
解放前我国东北延边一些朝鲜族地区的地主对佃农一种双重剥削方式。当地农民向地主租种土地,除规定收成时对半交租外,还必须额外给地主无偿代耕一定数量的土地,谓之“带地”,故名。
见“密学”(2122页)。
现称大觉寺。契丹王朝时期所建寺院,位于今北京西北郊旸台山麓。因寺后有清冽泉水流入而得名。据沙门志延撰于辽道宗咸雍四年(1068)《旸台山清水院创造藏经记》载,当年“三月,舍钱三十万,葺诸僧宅。”“又五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和通吉卫。永乐七年(1409)九月,禾屯吉河等处女真首领粉甫等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失里木卫同时设立,命粉甫等为指挥、千百户镇抚。九年(1411),卫指挥不颜帖木耳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