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们河卫
见“列门河卫”(719页)。
见“列门河卫”(719页)。
藏语音译,意为“祖业”。旧时指中央王朝或西藏地方政府封给贵族的一份薪俸地,属贵族私有,世代相传,视为“祖业”,故称。贵族借此剥削和奴役藏族劳动人民。再有,差巴对于耕种的份地,在保证支差的前提下,有世袭
金封爵,小国一字王号。明昌元年(1190)十二月,太傅徒单克宁受封。克宁先世女真徒单部,随猛安徙山东,占籍莱州(今山东掖县)。原名习显,大定二十二年(1182)赐今名。曾以本路军镇压移剌窝斡,攻宋,取
羌的一种。居今川西和青海省东部,有夷有羌。东汉永元六年(94),首领造头率种人50余万口从蜀郡徼外内属,东汉政府拜造头为邑君长,赐印绶。
?—1453明代蒙古郭尔罗斯部首领。一作彻卜登。郭尔罗斯为兀良哈属部,故明人称之为“兀良哈之沙不丹”。其女阿勒塔噶勒沁为脱脱不花之妻,生摩伦台吉,因与部属私通,被脱脱不花刺伤耳鼻,休遣回娘家,双方从此
清代苗族农民起义。嘉庆九年(1804),※乾嘉苗民起义失败后,清政府加强在湘西地区统治,推行“屯田养兵、设卡防苗”政策。在永绥(今湖南花垣)、凤凰、乾州(今吉首)、古丈、保靖五厅增设守备、把总、外委等
①(?—1215)金末官员。渤海族遗裔。字子贤。先世于渤海国亡后被辽迁置辽阳(今辽宁辽阳市),金代又被徙益都府(治今山东益都县)。明昌五年(1194)进士。历官淳化主簿、登州军事判官、封丘县令、通远县
汉人为吐蕃之吏者,称为“舍人”。据《因话录》载:“每得华人,其无所能者,便充所在役使,辄黥其面。粗有文艺者,则涅其臂,以候赞普之命。得华人补为吏者,则呼为舍人”。这种舍人多通文墨,深得吐蕃信任,是时有
清光绪朝广西壮族农民反抗土司首领。古零(今马山县境)人。壮族。光绪年间(1875—1908),古零土司对辖区百姓肆意苛索,民不聊生。十三年(1887),号召当地群众拒绝交纳各种摊派,并焚毁土司衙门。土
见“树哈卫”(1577页)。
见“蒙古勒津”(23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