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3—608隋朝少数民族地方官员。岭南宁越郡钦州僚人(壮族先民)。隋朝钦州刺史※宁猛力次子。开皇十四年(594),入朝,授大都督。仁寿二年(602),加赐仪同三司。卒于任上,葬钦州石狗坪。
1587—1632后金宗室大臣。满族。爱新觉罗氏。太祖※努尔哈赤第五子。母富察氏。与德格类(太祖第十子)、莽古济格格同出。明万历四十年(1612),从太祖征乌拉部,克6城,多立战功。四十三年(1615
见“小策凌敦多布” (153页)。
原始社会由若干氏族或二个以上胞族组成的社会组织。有的由几个具有血缘关系的新老氏族结合而成,有的是几个保持通婚关系之毗邻氏族的联合。血缘系谱已不是组成部落的必要条件。对其形成有3种不同看法:出现于氏族之
见“袁纥”(1820页)。
清朝大臣。蒙古科尔沁兀鲁特部人。博尔济吉特氏。朗素之孙。雍正七年(1729),追叙曾祖※明安随军征战功,进一等恭诚侯,署前锋统领。九年(1731),从征准噶尔,授参赞大臣,于西尔哈昭击退准噶尔军,以功
即“巴儿思阔山”(416页)。
见“图们汗”(1435页)
回族族谱名。始撰于明隆庆元年(1567),清代多次修撰。1935年萨嘉曦、萨镇冰又续修。8卷。卷首1卷,载历代修谱旧序及戒谕、条例、例言与新修序文、题词、引用书目等。卷1,为恩纶录,载历世有关诰敕及褒
见“宣简皇后”(174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