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物婚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便可继续生儿育女,并使所生子女不受歧视。所生儿女俗称为“宝特沁”,意为“草墩子的儿女”。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便可继续生儿育女,并使所生子女不受歧视。所生儿女俗称为“宝特沁”,意为“草墩子的儿女”。
古国号。北宋皇祐四年(1052),※侬智高在邕州(今广西南宁)改※“南天国”所建。参见“侬峒起义”(1462页)。
?—1821清代滇西北傈僳族人民抗暴斗争首领。又名唐老大。傈僳族。云南永北(治今永胜县)公母寨人。原为村寨头人。为反对永北土司高善将傈僳族田土夺去卖给汉族地主,于嘉庆二十五年(1820)十二月,聚众数
见“陇川宣抚司”(1255页)。
唐代设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高宗龙朔元年(661),以乌拉揭国摩竭城(约位于今阿富汗格吉城地区)置。以其王为都督,职位世袭。隶安西都护府管辖。
书名。十六国时期后赵中大夫傅彪、贾蒲、江轨撰。晋太兴二年(319),上党武乡(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羯人石勒,自称大将军、大单于、赵王,建赵国,史称后赵,为十六国之一。建国后,仿两汉、魏晋之制,命撰
官名。清代在川、滇、黔、湘、鄂、甘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小土官,以当地头目为之,五种土弁之一。秩正七品。负责管理本辖区内各种事项。其革除、贬擢隶兵部。
元封爵。为诸王最高等级封号之一,授兽纽金印。武宗至大元年(1308,一说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云南王忽哥赤子也先帖木儿由云南王进封。
北魏太宗明元帝拓跋嗣年号。416—423年,凡8年。
(1363—1399) 明代蒙古贵族。简称哈尔古楚克鸿台吉。孛儿只斤氏。可汗※脱古思帖木儿子(一作额勒伯克汗子)。娶鄂勒哲依图鸿郭斡妣吉为妻。其兄额勒伯克汗为政不仁,重用佞臣浩海达裕。明建文元年(13
景颇族的一支,系自称。汉称“茶山”。主要分布在云南盈江县的盏西地区,其次是潞西县的中山、东山、巩令、邦国、别笼、营盘、石板等地,在瑞丽的南京里、猛力及梁河也有少部分散居。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缅语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