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赛
明代四川东川军民府女土官。彝族。乌撒女知府※实卜长女。嫁东川土知府姑胜古长男阿发为正妻。翁老夫故,于洪武二十年(1387)袭东川土知府(治今云南会泽县)。次年,以所管部众恃强据乌山路暴动。受责去职。二十六年(1393),奉太祖旨,恢复其府治及官爵。
明代四川东川军民府女土官。彝族。乌撒女知府※实卜长女。嫁东川土知府姑胜古长男阿发为正妻。翁老夫故,于洪武二十年(1387)袭东川土知府(治今云南会泽县)。次年,以所管部众恃强据乌山路暴动。受责去职。二十六年(1393),奉太祖旨,恢复其府治及官爵。
瑶语音译。亦称“班律”,俗称“石牌法律”。解放前广西大瑶山瑶族各个石牌组织(有以村寨为单位或若干村寨联合组成)制定共同遵守的法律条文。各个石牌组织所制定的条文多少不一,少则数条,多则十数条。条文虽简,
地方史书。明张洪(字宗海,江苏常熟人)撰。不分卷。永乐四年(1406),作者奉使缅甸至云南,参阅明朝统治云南以来之纪录,加以个人见闻,撮要成此书。所载为:元军入滇,赛典赤·瞻思丁开行省,梁王抗明,洪武
即“弘慈寺”(645页)。
见“锦州城”(2367页)。
宋代凉州(今甘肃武威)地区吐蕃部落概称。又作六谷部、六谷部落。以居凉州城外六条大山谷而得名。分左右厢,自立首领,据地而治。地产良马。因抵御党项人李继迁西向,与宋有共同利害,保持友好关系,进行茶马互市,
晋代匈奴官号。为十六王之一。分左右。位在左右渐尚王(汉代称渐将王)之下,左右独鹿王之上。为单于辅臣。皆由单于子弟充任。
书名。广西土司志及大藤峡瑶民起义史书。2卷。明田汝成(约1503年生,字叔禾,浙江钱塘,今杭州人,汉族)撰。此书字为※《龙凭纪略》与※《藤峡纪闻》二书的合订本。有《宁攘全编》本。
1317—1383元明间藏传佛教僧人,西夏人后裔。生于康区木雅热甫岗地区(今康定北木雅区)。17岁随上师索南坚赞出家为僧。18岁赴藏,在桑浦寺随上师浦日哇绛秋久受居士戒,从噶玛噶举派大德让迥多吉广听显
1596—1633清初将领。满洲正红旗人。董鄂氏。何和礼额驸第四子。初袭父三等总兵世职,办事明敏,兼通汉文。太祖努尔哈赤喜之,以代善贝勒女妻之,封和硕额驸。天聪元年(1627),任固山额真,随大贝勒阿
见“榕江县”(24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