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文博如坎
萨满教神祗之一。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据说其为凶神,常找人附体使人生病或说胡话。过去鄂伦春人为避免其带来灾祸而供奉之。神偶是用一小段木头刻成的人像。祭物是狍子,祭祀时用狍子血涂抹其嘴。
萨满教神祗之一。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据说其为凶神,常找人附体使人生病或说胡话。过去鄂伦春人为避免其带来灾祸而供奉之。神偶是用一小段木头刻成的人像。祭物是狍子,祭祀时用狍子血涂抹其嘴。
官名。清廷任命以满洲为主的大臣参与议政。天命纪元前一年(1615),诸王臣会议中不乏※五大臣之人。天命八年(1623),努尔哈赤于八固山议政王之下复设※八大臣以辅之。十一年(1626)九月,太宗皇太极
地区名。位于今黑龙江省东北部。清宣统二年(1910)置,治所即今讷河县。辖域东西1100余里,南北700余里。东界兴东道,西接西布特哈,南连海伦府拜泉县,北邻嫩江府。明以前沿革同※龙江府。清初为索伦、
旧时西藏门隅地区行政区划的俗称。一作“章朗六部”。藏语音译, “章朗”为河名(又称“鲍罗里河”),意为“蚊(蜂)沟河”。18世纪初按地域区划的六措为:申略措、桑德措、里措、南西天德邦措、曲措和德让措。
明代四川土司名。“阿用簇”又作“阿容簇”。宣德十年(1435)五月置,秩正七品,设长官吏目一员。属松潘卫,治所在今四川松潘西南境,地近黑水。宣德二年(1427),千户钱宏等因朝廷调发松潘官军往征交趾,
见“助译者”(1069页)。
书名。清汪辉祖撰。50卷。成书于嘉庆六年(1801)。作者生平有志于厘正《元史》事迹之舛阙,音读之歧异,不假旁书,仅凭《元史》本文前后互证,抉择异同,从而了解其中谬误,为之辨正,故名《本证》。本此校勘
清末新疆官署名。光绪十八年(1892)置。治所在色勒库尔(今塔什库尔干塔吉克族自治县)。不久改称转运抚辑局,主要负责管理地方治安和转运军粮等事务。由喀什提督和喀什道台委派旗官一名管理局务,为当地军政长
高昌麹氏王朝(499—640)官职名。位在王、令尹之下。由王子充任。高昌国“大事决之于王,小事则世子(令尹)及二公(田地公与交河公)随状断决。”(《西域南海史地考证著汇辑》)。
1177—1206西夏第六代皇帝。党项羌族,本姓拓跋氏。仁宗李仁孝长子,母罗氏。17岁即帝位,改元天庆元年(1194),行附金和宋之策,受金册封为夏国主。三年(1196),不允其族弟越王李仁友子李安全
完颜部孛堇(部落长)。亦作孛黑。女真完颜部人。金景祖※乌古迺异母弟,世祖※劾里钵叔父。辽道宗咸雍十年(1074),乌古迺死后,因未能承袭部落联盟长,心怀异志,暗结党羽,与乌古迺子新任联盟长劾里钵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