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费生
吉林满族以旗内公产资助旗内学生求学的制度。因有是称。辛亥革命(1911)后,满族子弟入学人数比前减少,吉林满族立此制度,资助旗籍子弟出国留学或到北京等地读书。
吉林满族以旗内公产资助旗内学生求学的制度。因有是称。辛亥革命(1911)后,满族子弟入学人数比前减少,吉林满族立此制度,资助旗籍子弟出国留学或到北京等地读书。
辽代奚(又作库莫奚)族部族名。原为奚将胡损一个门的名称。《辽史·国语解》称:“堕瑰,门名,辽有堕瑰部。”奚族初有5部,辽太祖五年(911),悉入契丹,号五部奚。天赞二年(923),奚将胡损恃险坚壁于箭
见“讷殷部”(920页)。
见“察哈尔萨雅克部”(2480页)。
满语与鄂伦春语音译。满语“塔坦”意为“窝铺”或“外出的住处”,“达”是“头目”或“长”的意思。鄂伦春语意为“一个火堆的首领”,两者皆指“家族长”或“狩猎长”、“小组长”。鄂伦春族※“乌力楞”为家族公社
书名。清金德纯(祖籍辽宁辽阳,汉军正红旗人)撰。不分卷。该书叙述八旗制度之起源及阀阅之等、爵秩之序、春秋讲武之政与赏罚之法等。行文简明扼要。对研究满族社会历史有参考价值。有《昭代丛书》、《学海类编》及
明初云南澄江府土官。一作秦普。彝族。洪武十五年(1382)归附,总兵官拟充路南州土官。十七年赴京朝觐,授澄江府路南州(治今路南彝族自治县)同知。建文四年(1402)进京朝贺。永乐元年(1403),奉旨
维吾尔语音译。清代新疆陋规之一,系指南疆各城驻扎大臣到任、离任、或节庆时,所属本城及各庄阿奇木伯克奉送之绸缎、棉布、古玩、皮张等礼物,有时亦以钱代物。诸阿奇木伯克又多将此种负担转嫁所属民众。
见“阿努达喇”(1224页)。
见“小策凌敦多布” (153页)。
西藏珞巴族苏龙为奴隶主所服徭役之一。珞巴语苏龙方言音译,意为“有酬劳”。专指为主人饲养猪的人役。一般由主人派给大、小母猪若干头让苏龙户独自饲养,各头产子允许一次性的留一小猪作酬劳,其余均属主人所有。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