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丹瑶区土司统治时的基层组织。传说瑶族最早迁入南丹时,聚居在八圩、关东(今大瑶寨)、哩乌(今瑶里)、岜地,形成四个部落。土司势力浸入瑶区后,基层设亭进行统治,故名。后人对四亭所在地说法不一:有说是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辖懒为六院部下之一石烈。据《辽史·太祖纪》称,※耶律阿保机为“迭剌部霞濑益石烈”人,
即“乌纥堤”(334页)。
官府强行征购粮草的措施。源于北魏,辽、金、元沿之。《元史·食货志》:“元和籴之名有二:曰市籴粮,曰盐折草”。所籴粮草由官府支付钞币或盐引,供边庭军需、京师日用,或贮于常平仓以备荒。每年籴粮数万石,多达
①(?—1691)清朝蒙古王公。喀尔喀车臣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丹津子。初号额尔德尼台吉。驻牧克鲁伦河南鄂罗赖。康熙二十七年(1688),随母达吉纳哈屯归清,附牧于乌珠穆沁界地哈尔吉勒岱喀喇瀚海。三十
唐时对西洱河(今云南洱海)周围乌蛮六部落的总称。“诏”义为“王”或“首领”。其名称诸书所载不尽相同,一般多取《蛮书》、《新唐书》作:蒙巂诏(今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上半及漾濞、永平一部分)、施浪诏(今洱源
云南土司名。明宣德五年(1430)置,一说万历(1573—1620)中置。辖境为今云南临沧县及双江县部分地区。元时属景东府地,明隶云州。清乾隆十二年(1747,一说十一年,1746)改置厅,隶顺宁府。
见“昭烈皇后”(1648页)。
见“捺钵”(2037页)。
即“哈尔哈里克”(164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