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延宠
见“延宠”(818页)。
见“延宠”(818页)。
47—165高句骊国第六世王。小名淤漱。第二世王类利之孙;父再思,为古邹加;母夫余族人。汉建武二十九年(公元53年)慕本王被杀,子孙不肖,国人迎立之为王。时年7岁,母摄政。在位时,继续兼并邻近诸部,巩
?—1910清末将领。云南临安府阿迷州(今云南开远县)人。回族。自幼好武喜兵。咸丰八年(1858),以武童入营,随岑毓英军镇压杜文秀回民起义军,累升至都司。光绪元年(1875),从征腾越义军,补游击加
渤海国宗王。第三世王※大钦茂子。“斡”,一作“翰”或“辅”。唐德宗贞元七年(791),被遣朝唐,请求备宿卫。
土火枪。清朝中叶,青海循化(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孟达地区塔萨村撒拉族制造,故名。系以火绳点燃后击发的一种单筒火枪。用以狩猎。据魏源《圣宗记》载:撒拉族“素业射猎,精火器”。时工艺水平已相当高,较精准。
书名。清代驻防荆州将军希元、祥亨等纂。光绪五年(1879)始修、九年成书。16卷(不包括卷首)。分宸翰、敕谕、建置、风土、食货、学校、武备、职官、选举、仕宦、人物、烈女、艺文13部分。载有荆州满城、将
清派往俄国的使团。雍正七年(1729),清朝与准噶尔部关系恶化,胤禛决定用兵准噶尔。时值俄国沙皇彼得二世即位,遂派遣理藩院侍郎托时、副都统广西等25人前往祝贺,欲联络俄国共同夹击准噶尔。随同前往的还有
丁零之一部。三国时,丁零除一部分西迁和南移外,在北海(今贝加尔湖)以南、匈奴以北,仍有丁零居住,史称为北丁零,而称康居以北丁零为西丁零。参见“丁零”(13页)。
部分彝族的自称名。亦作涅苏。彝语音译,意为“红色的人”。他称为红彝、罗武。主要分布在云南省易门、武定、云龙、双柏、石屏、墨江、峨山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
明清时四川土司名。明永乐五年(1407)置。司治今阿坝州理县杂谷脑。管辖藏民和今茂县曲谷(“后番”)、雅都(“新番”)、维城(“旧番”)等地羌民。相传其先世为吐蕃维州刺史悉坦谋。唐大和五年(831),
高句骊国官号。见于《北史》、《周书》,为高句骊国十二等级(《周书》加※“褥萨”为十三级)“大官”中之第十二级,位于※“翳属”之下,与诸官分掌内外诸事。《新唐书》写作“先人”,为十二等级中之第十一级。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