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纳坦
托忒语,“临时”之意。准噶尔统治天山南路时在南疆各城征收的一种赋税。无一定数额。每城或4千、5千腾格(白银1两)不等。据说此税是供准噶尔官员充当差使时的经费。
托忒语,“临时”之意。准噶尔统治天山南路时在南疆各城征收的一种赋税。无一定数额。每城或4千、5千腾格(白银1两)不等。据说此税是供准噶尔官员充当差使时的经费。
见“蒙古勒津”(2336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五年(1407)正月所设之甫门河卫作佛尔们或佛称们河卫。
元朝管理和训练回回炮手及军匠的机构。至元八年(1271),元世祖遣使至波斯征调回回炮手军匠,宗王阿不哥以阿老瓦丁、亦思马因等人应诏。至元十年(1273),蒙古军借回回炮手之助,攻克南宋江汉重镇樊城、襄
藏语音译。此称吐蕃时已有。意“男仆”、“男佣人”。女仆、女佣人则称“约么”。在解放前西藏农奴制社会中,长年性佣人,多对主人有人身依附关系,不能自由离去。终身为仆者,称为“才约”,是封建农奴制度下的奴隶
见“和硕特北右末旗”(1452页)。
见“苦夷”(1330页)。
书名。元郑玉(1298—1358)撰。8卷。另有遗文5卷,传或为其裔孙郑虬、郑鲸所编。玉,徽州歙县(今属安徽)人,字子美。通经学,尤精于《春秋》。生平不求仕进,设师山书院讲学,受业者甚众。至正十四年(
中国伊斯兰教宗教制度。又称“阁的木教坊制度”或简称“阁的木制度”。“阁的木”,系阿拉伯语“古老”之意,是中国伊斯兰教中最古老的教派,亦称“老教”或“老派”。此制是老教以教坊为基本单位的一种宗教组织制度
见“谋鲁斡”(2129页)。
清乾隆年间准噶尔贵族反清叛乱。乾隆十年(1745),准噶尔部噶尔丹策零死,诸子争权,内乱迭起。先是喇嘛达尔札杀弟策妄多尔济那木札勒。继而达瓦齐和辉特台吉阿睦尔撒纳又杀喇嘛达尔札。达瓦齐取得统治权后,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