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伦章京
清代蒙古官职名。也称管旗副章京或和硕梅伦。辅佐协理台吉或管旗章京管理一般旗民事务。10苏木以下的小旗设1名,10苏木以上的大旗设2名,有两个梅伦时,通常分别冠以东、西字样,以示区别。三等台吉待遇,帮办梅伦四等台吉待遇。
清代蒙古官职名。也称管旗副章京或和硕梅伦。辅佐协理台吉或管旗章京管理一般旗民事务。10苏木以下的小旗设1名,10苏木以上的大旗设2名,有两个梅伦时,通常分别冠以东、西字样,以示区别。三等台吉待遇,帮办梅伦四等台吉待遇。
见“昔剌思”(1345页)。
见“斡耳朵八里”(2428页)。
即《御敌互相援助条约》。法文本称《防御同盟条约》。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沙俄利用沙皇尼古拉二世举行加冕礼,清政府特使李鸿章前往祝贺时,以中俄共同防止日本侵略为词,贿赂李鸿章,诱迫于6月3日与沙俄
书名。西夏大臣罗世昌撰。20卷。世昌自南院宣徽使自请罢职后,流寓龙州(今陕西省志丹县北),知国将亡,而谱撰夏国历代世次藏之。元代尚存,今不存。
参见“僾尼”(2249页)。
古代中原人对北方几个少数民族的统称。《逸周书·明堂》载西周有“五狄”。《周礼·夏官·职方》郑玄注引《尔雅》亦有“五狄”。上述二书未指出五狄名称。《白虎通·礼乐》称“北方为五狄”,则泛指北方各族。《礼记
旧时东乡族婚俗。即信奉伊斯兰教同一教派的※“哲玛”(亦称、哲玛其,为地区性宗教单位,回族称教坊)之间的青年男女相互婚配的原则。明末清初,甘、宁、青地区伊斯兰教教派门宦不断兴起,各教派之间的排他性日趋严
?—581西魏、北周将领。字猛略。鲜卑达奚氏。太傅郑国公※达奚武之子。骁勇善骑射,走及奔马,膂力过人。大统初,任员外散骑常侍,十六年(550),封昌邑县公。累迁抚军将军、银青光禄大夫、车骑常侍。北周明
见“崇寿寺”(2060页)。
部族名。海西女真扈伦四部之一。又作兀拉、兀剌,满语意为“江”。因分布于乌拉河畔,故名。源同※哈达部首领,纳喇氏(一说原为完颜氏)。世居忽喇温江(今呼兰河)一带。始祖纳齐布禄南徙辉发、乌拉部间启尔撒河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