氐叟
见“叟”(1703页)。
见“叟”(1703页)。
藏语音译,意为“王的卫士”,汉称“头人”。昔川甘孜藏族地区德格宣慰司属下贵族称谓之一。为贵族中较低的一等,是封建统治集团的组成部分,即土司、贵族等,属世俗封建主,世袭。一般来源于勋戚之裔。拥有一定领地
金代行政区划建置。沿宋旧名。治延安(今属陕西省)。辖延安府,鄜州节镇州及丹州、保安州、绥德州、坊州四刺史州。府、州共有县16、镇5、城2、堡4、寨18、关2。共有205809户。
即“召得格”(648页)。
见“大都留守司”。
北洋军阀、国民党和日本侵略者强迫鄂伦春族青壮年男子组建的地方武装。初称“山林游击队”或“栖林游击队”,日伪时期改用是名。民国十四年(1925,一作十三年)始建。辛亥革命后,鄂伦春族社会仍沿用清代路佐组
古地方政区名。汉武帝亡卫氏朝鲜国后,分其地置4郡,其为4郡之一,置于元封三年(公元前108)。领15县,治东暆县(故址或说在今朝鲜元山附近,一说在江原南道江陵),辖境基本为东筸族故地,约南至今江陵以南
?—1842中亚浩罕汗国首领。又译玛达里、迈玛达里、买玛特·爱里、迈买底里。本名穆罕默德·阿里。乌兹别克族。道光二年(1822),兄爱玛尔汗卒,袭汗位。因年轻,政权为明巴什阿哈胡里、迈玛特习普里把持。
普米语音译,意为“白人”。云南永胜、丽江、兰坪等县普米族的自称。因以“白额虎”为图腾,故名。参见“普米族”(2291页)。
?—1744清朝蒙古王公。鄂尔多斯部人。博尔济吉特氏。桑忠多尔济长子。康熙五十七年(1718),以三等台吉从清军防御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策妄阿喇布坦。雍正二年(1724),从征青海罗卜藏丹津叛乱。八年(
书名。日本※鸟居龙藏著。成书于明治四十年(1907)。作者曾于明治三十五年至三十六年(1902—1903),在我国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进行调查。本书即其在湖北、湖南、贵州、云南、四川的苗族、彝族、布依、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