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牧喇嘛
清代内、外蒙古地区喇嘛僧人的概称。清朝为实行分治,对凡在内、外蒙古地区的佛教僧人概称之为“游牧喇嘛”,以与其他地区僧人相区别。内外蒙古佛教事务由清理藩院和驻库伦办事大臣协同外蒙古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内蒙古章嘉呼图克图管理。
清代内、外蒙古地区喇嘛僧人的概称。清朝为实行分治,对凡在内、外蒙古地区的佛教僧人概称之为“游牧喇嘛”,以与其他地区僧人相区别。内外蒙古佛教事务由清理藩院和驻库伦办事大臣协同外蒙古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内蒙古章嘉呼图克图管理。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蒙古语,“旷野有鸦”之意,或云意为“果子沟”。维吾尔语称此地为塔什伯拉克,意思是“石庙”。又名沁城。今新疆哈密县沁城。清朝设绿营塔勒纳沁管屯都司于此。
?—1854清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安亲王奕绍之子。初封二等辅国将军,进封辅国公,授御前大臣、工部尚书、步军统领。道光十六年(1836),袭父安亲王爵。道光末受顾命,文宗奕即位,益用
五代时后唐宗室。西突厥别部沙陀人。昭义军节度使※李克修长子。晋王李存勖与后梁朱氏对峙时,初授泽州刺史,历昭义、横海节度副使,改海州刺史。天祐十九年(922),涿州为契丹攻破,举家被俘往契丹。
西夏国号。景宗元昊天授礼法延祚六年(1043)与宋议和,以此国号上书于宋。有人认为是“白上(高)国”的汉译对音。
契丹开国初期在战争中获取给养的一种方式。最早见载于《新五代史·契丹传》:“胡兵人马不给粮草,遣数干骑分出四野,劫掠人民,号为打草谷。”契丹兵制,凡民年15以上,50以下,皆隶兵籍,每正军一名,马三匹,
清朝将领。蒙古族。喀喇沁部人。乌梁罕(兀良哈)氏。元臣济拉玛(又作者勒篾)后裔,郡王扎拉丰阿长子。初尚县君,封固山额驸,县君卒,复尚乡君,留固山额驸秩。乾隆四十四年(1779),授一等塔布囊。四十七年
河流名。古称落马河。为老哈河支流。发源于河北省围场县三义号赛罕达坝下的千茬林子。全长154.5公里。其支流有西路嘎河、板沟河、憋龙沟河、狮子沟河等,多为季节河。流至赤峰北与锡伯河相汇,锡伯河为阳河,其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为承天皇太后※崇德宫下之一抹里。又辽道宗※太和宫下有一抹里名“阿里厮迷里”。
参见“回回屯田”(782页)。
藏语音译,意为“部落办事人”。原西藏地方政府管辖下牧区基层组织的执事之一。各部落共同推出一名人选,由※宗本(相当于县一级地方政权“宗”的官员)决定。负责传达宗政府的命令、宗政府与部落的联络及向小部落派